广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 关于广东省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执行情况与2023年计划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
广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
关于广东省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执行情况与2023年计划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
(2023年1月15日广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第五次会议通过)
广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查了省人民政府提出的《广东省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3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及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会议期间,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召开全体会议,在初步审查的基础上,根据各代表团和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的审查意见,对计划报告和计划草案作了进一步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2022年经济下行压力大,经济运行实现稳中提质实属不易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22年经济下行压力大,经济运行实现稳中提质实属不易。2022年是党和国家历史上极为重要的一年,面对风高浪急的国际环境和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我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决落实党中央“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重要要求,深入实施“1+1+9”工作部署,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认真执行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及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来之不易的成绩,经济发展稳中提质,新动能持续壮大,国家战略深化实施,科技产业动能释放,城乡区域更趋协调,民生福祉不断增强,经济安全有效保障。
受全球经济下行压力和国内外疫情持续反复等多重因素影响,我省地区生产总值等主要经济指标增速不及预期,但结构调整、发展后劲、民生保障、生态文明等反映高质量发展的指标持续改善,实属不易。同时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及计划执行仍然存在一些困难和挑战: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仍然较大;制造业核心竞争力有待增强;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不协调问题仍然突出;民生领域还有不少短板。对此,要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落实省委十三届二次全会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要求,加强全局谋划和统筹协调,聚力加以解决。
二、2023年计划报告和计划草案务实可行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省人民政府提出的2023年计划报告和计划草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工作要求,符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实际,主要指标和工作安排务实可行,有利于引导全省各级各方面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上来,奋力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走在全国前列、创造新的辉煌。建议广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省人民政府提出的《广东省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3年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广东省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
三、对做好2023年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建议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做好全年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意义重大。我省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深化改革开放,坚持发扬斗争精神,贯彻落实省委十三届二次全会精神、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积极探索中国式现代化的广东路径,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牢牢扭住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统筹发展和安全,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为牵引,扎实推进深圳先行示范区和横琴、前海、南沙三大平台等重大战略,大力提振市场信心,把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机结合起来,突出做好稳增长、稳就业、稳物价工作,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推动经济运行整体好转,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奋力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走在前列、创造新的辉煌。为此,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
(一)加大力度扩大内需。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要素配置不断优化,更好畅通经济循环,提高供给结构对需求变化的适应性和灵活性。更加注重恢复和扩大消费,增强消费能力,改善消费条件,创新消费场景,充分发挥消费的基础性作用。强化市场秩序监管和消费者权益保护,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多渠道增加城乡居民收入,支持住房改善、新能源汽车、养老服务等消费。更加注重通过政府投资和政策激励有效带动全社会投资,充分发挥有效投资的关键性作用。更好发挥重大项目并联审批专班及省重大工程建设项目指挥部等机制作用,进一步统筹强化项目建设要素保障。继续提高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投入和支出执行率,加快重大建设项目开工建设,积极争取中央债券资金、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中央预算内投资和银行金融机构贷款等支持。引导企业技术改造,扩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有效投资。加快实施“十四五”重大工程,加快补齐基础设施、市政工程、物资储备、民生保障等领域短板,支持建设有利于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的重大项目。鼓励和吸引更多民间资本参与重大工程和补短板项目建设。继续发挥出口对经济的支撑作用,积极扩大先进技术、重要设备、能源资源等产品进口。
(二)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落实省委关于制造业当家的战略部署,在抓大产业、大平台、大项目、大企业、大环境上聚焦用力。实施产业基础再造工程和重大技术装备攻关工程,大力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发展,推动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聚焦20个战略性产业集群,继续完善产业政策体系,加快培育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生物技术、新材料等新增长点。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同各产业深度融合,促进平台经济健康有序发展。加快推动工业园区提质增效,建设一批承载大项目、大产业、大集群的专业化园区。构建优质高效的服务业新体系,推动现代服务业同先进制造业、现代农业深度融合。加快发展物联网,建设更加高效顺畅的流通体系,降低物流成本。加快推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推动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打造全球数字经济发展新高地。
(三)加快推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深入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和新型城镇化战略,优化资源要素配置与生产力空间布局,加快形成主体功能明显、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区域经济布局。加快做强县域经济,大力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推动更多县(市)迈入全国百强行列。提高县城规划建设、服务管理水平,强化基础设施支撑和公共服务保障,加快整体谋划和推进与闽赣湘桂四省(区)边界县(市)发展。继续完善和落实产业转移政策体系,推动粤东西北地区更好承接国内外特别是珠三角地区产业有序转移。加快健全城乡融合发展机制,推动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双向流动,增强农业农村发展活力。推动农村基础设施提档升级,加快补齐乡村供水、供电、道路、信息网络、农田水利、冷链物流等基础设施短板。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推进农业现代化示范区、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
(四)推进更高水平改革开放。大力推动“双区”和三大平台建设,加快推动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见效。加快推进与港澳在市场准入、标准认定、产权保护等方面接轨。深化政府投资管理体制改革,加大政府投资统筹力度,科学编制实施政府投资年度计划,提高政府投资绩效。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建立完善与规划相衔接的预算编制机制。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加快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推动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从政策和舆论上鼓励支持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发展壮大。继续完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持续优化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对标国际最好最优最先进,加快规则、标准等制度型开放,大力推进投资贸易自由化便利化。推动内外贸一体化发展,促进内外贸监管体制、经营资质、质量标准等相衔接,推进同线同标同质。
(五)保障民生社会事业发展。落实落细就业优先政策,狠抓高校毕业生、异地务工人员、退役军人、脱贫人口等重点群体就业。加强一流专业、一流课程建设,创新人才培养机制,深化复合型、应用型、创新型人才培养,加强学位授权点尤其是专业学位授权点建设,着力提高与我省战略性产业集群的契合度。促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坚持预防为主,加强重大慢性病健康管理,提高基层防病治病和健康管理能力。健全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稳步提高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增加普惠性养老和托育服务供给,强化基本公共服务兜底能力。
(六)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加强地方政府债务审查监督重大决策部署,完善覆盖各个环节的地方政府债务管理体系,切实防范化解债务风险。注重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压实各方责任,防止形成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推动做好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等工作,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强化粮食安全,坚决守住粮食安全底线。强化应急物资保障,增强应急救援、全灾种保障和风险监测预警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