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财政“六重”思路 推进政采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
2022年,广州财政部门严格依据相关法规制度和评价指标体系开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及时查找和处理监督检查评价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以“六重”确保监督检查评价高质量推进。
一是既重监督检查,更重监督评价。一方面,进一步落实“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全面依托市场监管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系统,市、区两级财政部门联动,随机抽取19家代理机构和8家预算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另一方面,市财政局督促各区财政局广泛宣传并积极发动符合条件的代理机构主动申请参加监督评价工作,特别是注重发动近年来新成立的、实力较强并有一定规模的、代理项目数量较多的代理机构积极参与。 二是既重自我评价,更重综合评价。一方面,指导主动申请参加评价的代理机构,依据《全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评价指标体系》进行自我评价,并对应评分规则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另一方面,财政部门积极运用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力量,根据代理机构提供的评价证明材料,综合专家评审情况,对代理机构进行综合评价,有力推动代理机构专业能力建设上台阶。 三是既重书面评审,更重现场评审。一方面,由财政部门成立检查评价工作组,对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对代理机构提供的资料进行书面审查,同时编制检查工作底稿和评价底稿。另一方面,结合书面评审发现的问题,进一步组织深入代理机构,实施现场考察并当面沟通,核实书面评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与现场实际是否相符,起到良好的督促整改作用,带动全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管水平整体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