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广东深化政采改革打造“惠州样本”
率先在全市范围内全面上线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成为省内首个依托云平台完成远程异地评标的地级市……
近年来,广东省惠州市财政局频出“实招”,不断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多项工作走在广东省前列,取得了明显成效。
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
记者了解到,惠州市财政局从建设数字化平台、明确采购人主体责任、完善制度建设三方面入手,持续推进政府采购领域“放管服”工作。
在建设数字化平台方面,惠州市财政局近年来稳步推进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在全市的推广运用,成为全省首个市县全面全流程上线云平台的地级市,为广东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提供了“惠州样本”。
在明确采购人主体责任方面,惠州市财政局印发《惠州市政府采购采购人责任清单(试行)》,列出37项法定职责,提高采购人依法采购的水平及能力;制定了《惠州市市直采购人主体责任评估工作方案》,通过评估督促采购人逐项落实好主体责任。惠州市财政局还编制了《政府采购管理制度汇编》。
在完善制度建设方面,惠州市财政局先后出台了约40项政府采购制度文件,涉及优化营商环境、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强信息公开、规范投诉处理等方面,全方位构建现代政府采购制度;编制了包括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业务、进口产品审核、单一来源审批、行政执法文书等在内的6份工作指引,编制形成41份行政执法文书格式范本,编制24个日常业务文书模板,不断提高规范执法水平。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近年来,我们在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方面也进行了积极创新,惠州市在2022年广东省营商环境评价中位居全省第四。”谈起优化营商环境所取得的成绩,惠州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欣喜地表示。
在缓解企业资金压力方面,惠州市财政局主要从三个方面发力:一是优化保证金管理,对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全面取消投标保证金;二是支持供应商以电子保函代替保证金,积极推广以电子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保证金;三是推行预付款制度,明确政府采购的预付款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合同金额的30%。
在提升政府采购公平度方面,惠州市财政局全面清理整顿政府采购领域妨碍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开展全市政府采购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的专项清理工作和市直政府采购领域妨碍公平竞争事项的清查;惠州市财政局印发了《政府采购文件编制负面清单(一)(试行)》,从源头上规范和约束政府采购行为,构建良好的公平竞争生态;编制了《关于落实好国家省市有关政府采购规定的通知》,要求采购人对照文件及时清理修订相关制度和做法,为优化营商环境扫除制度性障碍。
在提升供应商便利度方面,惠州市财政局于2022年2月完成第一个远程异地评标项目,成为广东省首个依托云平台开展异地评标的地级市,让采购各方都能实现便捷高效的“免跑腿”。此外,惠州市还发文明确,已实现电子化采购的,免费向供应商提供电子采购文件,为供应商提供更多便利。
政采助力经济发展
“政府采购是稳定经济发展、推动乡村振兴、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有力抓手。为此,近年来我们注重充分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助力稳经济促发展,成效明显。”上述负责人如是表示。
在推动乡村振兴方面,惠州市采取预留份额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等措施,督促每年按时完成“832平台”预留份额填报、加快完成采购交易额等,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在扶持中小企业发展方面,惠州市财政局发文要求采购人对限额标准以下的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大额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70%,并把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由6%—10%提高至10%—20%。
在开展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方面,惠州市财政局积极搭建政府采购金融服务平台,引导和鼓励金融机构为参与政府采购的中小微企业提供无抵押、无质押、无附加其他担保条件的政府采购合同融资贷款,有效降低中小微企业的融资成本。同时,惠州市财政局还按照“试点先行、成熟推进、全面铺开”原则,在市直单位试点开展工作取得成效的基础上将此工作再推行至全市各县区,并依托云平台与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对接上线,实现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从线下拓展到线上,实现了全流程线上融资。2022年,全市开展政府采购合同融资超3亿元,累计发放贷款超5亿元,有效缓解了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