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全省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有关情况(2021年1月至8月)的通报
粤财采购函〔2021〕78号
省直各单位,各地级以上市财政局、乡村振兴局、供销合作社:
为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有关要求,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地方预算单位做好2021年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的通知》(财办库〔2021〕76号),前期我省要求各级预算单位于6月30日前完成本年度预留份额填报工作,并积极通过“832平台”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现将2021年1至8月省、市各级预算单位工作进展情况(详见附件1、2)通报如下:
一、预留份额情况
2021年1至8月,全省预留采购份额46738.05万元,其中省直预算单位7867.13万元、地级以上市预算单位38870.92 万元。预留采购份额排名前五的省一级预算单位是省监狱管理局、省教育厅、省市场监管局、省体育局、省公安厅,排名前五的地级以上市是广州市、东莞市、佛山市、中山市、惠州市。
二、采购执行情况
2021年1至8月,全省预算单位通过“832平台”完成交易额10568.22万元,其中省直预算单位完成交易额2006.32万元、地级以上市预算单位完成交易额8561.9万元。采购交易额排名前五的省一级预算单位是省卫生健康委、省教育厅、省市场监管局、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省监狱管理局,排名前五的地级以上市是广州市、佛山市、东莞市、惠州市、江门市。
“832平台”显示我省注册预算单位27239家(部分单位填报无食堂),其中,5995家预算单位已开展采购活动,采购交易执行完成进度22.61%,有1171家预算单位未预留采购份额(已剔除无食堂单位,详见附件3)。
三、工作要求
各级预算单位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论述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充分认识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重要意义,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行好省级主管部门、地级以上市财政部门的牵头组织职责,着力增强做好相关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
(一)督促所属尚未预留采购份额的预算单位尽快完成预留份额填报工作(无食堂预算单位可直接注明“无食堂”,无需预留采购份额),对所属预算单位存在合并、撤销、更名的,及时联系“832平台”更改信息。
(二)督促所属预算单位积极通过“832平台”开展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采购工作,要求各单位10月底前务必完成年度采购总额的80%。鼓励通过“832平台”线上支付,使用银行转账等方式付款的应及时上传支付凭证,未完成支付或通过“832平台”以外其他渠道采购的,将不计入本单位年度采购总额。
(三)鼓励各级预算单位工会组织在中秋节、国庆节等节日通过“832平台”采购工会福利、慰问品等,鼓励省属、市属等企业积极参与“832平台”采购,有关采购金额计入本预算单位年度采购总额。
(四)鼓励各级预算单位优先采购99个广东省对接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农副产品,特别是40个重点帮扶县(附件4)。
(五)各级财政部门要会同同级农业农村、乡村振兴、供销合作等部门督促本地区预算单位做好信息填报、确认和采购落实工作,同时要对本地区的采购情况进行定期通报和考核。
联系方式: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020-83188589;
网络销售平台,4001188832;
832平台专线,010-59863837。
附件:1.广东省一级预算单位832平台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完成情况统计表(1月至8月)
2.广东省地级以上市832平台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完成情况统计表(2021年1月至8月)
3.广东省在832平台未预留采购份额预算单位名单 (2021年1月至8月)
广东省财政厅
2021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