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明确政采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预留比例不低于30%
广东省财政厅、农业农村厅、供销合作联社近日联合印发《关于落实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预算单位2021年度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的预留比例原则上不低于本单位年度食堂食材采购总金额的30%。
《通知》明确了脱贫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以下简称“832平台”)账号注册开通事项、采购信息填报、预留比例等要求,并提出了全省落实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的有关组织实施要求。其中提出,广东省各级预算单位应通过管理系统填报单位2021年度食堂食材采购信息,主要包括:年度食堂食材采购总额、预留比例、联系人、联系电话等。各级主管预算单位通过管理系统将本单位及下属单位填报信息统一提交至同级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统一提交平台。
《通知》还要求,广东省各级预算单位应当按照政策要求,遵循“质优价廉、竞争择优”的原则,积极通过“832平台”在全国832个脱贫县范围内采购农副产品,及时支付款项,年底前按时完成预留采购份额。鼓励各级预算单位优先采购99个广东省对接国家乡村振兴帮扶县农副产品,特别是40个重点帮扶县。鼓励各级预算单位工会组织通过“832平台”采购工会福利、慰问品等,鼓励省属、市属等企业参与平台采购,有关采购金额计入本单位年度采购总额。全省各级财政部门要会同农业农村部门、乡村振兴部门、供销合作社督促本地区预算单位做好信息填报和采购落实工作,同时要对本地区的采购情况进行考核。广东省财政厅将会同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省供销合作联社适时对工作成效较好的单位和地区进行通报表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