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设立潮州盈创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的批复
郑焕良、许兴雄:
你们报来《关于设立潮州盈创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的申请报告》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资产评估审批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22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设立潮州盈创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潮州盈创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其债务、执业风险等承担责任。
二、同意郑焕良、许兴雄为潮州盈创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的股东。担任股东的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符合《财政部关于做好资产评估机构过渡期末有关工作的通知》(财企〔2008〕43号)规定的专职条件,并按规定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报我厅备案。
三、同意郑焕良为潮州盈创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四、同意郑焕良(注册证号:44000536)、许兴雄(注册证号:44000159)、陈春扬(注册证号:44030085)、许若生(注册证号:44000537)、范毅贤(注册证号:44040045)、郑建德(注册证号:44060064)、黄鸿根(注册证号:44000352)、廖俊雄(注册证号:44000535)等8人为潮州盈创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的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在30日内完成转所手续。
五、潮州盈创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的出资总额为30万元。办公地址在潮州市西园路A幢114、115门市二层。
六、潮州盈创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可从事各类单项资产评估、企业整体资产评估以及市场所需的其他资产评估或者项目评估。
七、潮州盈创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及其注册资产评估师在执业中,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认真执行资产评估准则和职业道德准则,恪守独立、客观、公正原则。
八、潮州盈创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设立后,其业务活动和日常管理应当接受我厅的管理和监督,并按规定接受省资产评估协会的自律性管理。
九、接此批复后,请及时到有关部门办理工商、税务等手续,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应当在60日内完成。
十、根据《资产评估机构审批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22号)第三十七条及第三十八条规定,发现有不符合设立条件或违法情形的,我厅将依法撤回或撤销授予你们的行政许可。
请在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后,将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的公司章程报我厅备案,并到省资产评估协会领取资产评估资格证书,同时办理加入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的手续。
广东省财政厅
二 〇一一年九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