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推动资产评估机构做大做强做优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财政局(委),各资产评估机构:
根据《财政部关于推动评估机构做大做强做优的指导意见》(财企〔2009〕453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的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现提出推动我省资产评估机构做大做强做优的贯彻意见如下:
一、推动我省资产评估机构做大做强做优的发展目标
总体目标:紧紧围绕全国资产评估行业的发展目标,以服务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为中心,坚持人才战略、坚持诚信为本、坚持机构规范管理与行业科学发展,逐步扩大执业领域,提升行业公信力,实现我省资产评估行业规模化、专业化、品牌化、国际化,把我省资产评估行业逐步建设成为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专业服务行业,力争各项资产评估工作走在全国前列。
具体目标:根据《指导意见》的要求,结合我省资产评估机构发展现状,力争通过5年左右的时间,培育1-2家年业务收入超过6000万元,具有较强的综合服务能力,具有强品牌效力,能参与港澳台等合作项目的资产评估机构;3-5家年业务收入超过3000万元,具有较强核心竞争力,能够胜任国内大型企业和上市公司评估业务的资产评估机构;20家左右年收入超过500万元,适应广东省区域经济发展需要,具有地区竞争力的资产评估机构。
争取3至5年的时间,努力造就具有行业先进文化理念、引领评估理论研究和技术创新、擅于培养评估人才、广受社会尊重的“评估大师”1至2名;培训职业道德过硬、评估理论水平较高、技术功底扎实、享有较高诚信声誉的“评估名师”20名左右;打造一支忠于评估事业、恪守职业道德、胜任评估专业的优秀评估队伍。
二、我省资产评估机构做大做强的方式和措施
(一)加快形成大中小资产评估机构协调发展的合理布局。
1.重点扶持大型资产评估机构加快发展。资产评估机构可通过合并、兼并重组等强强联合方式,以达到资源整合、扩大规模。在采用原有吸收合并等方式的基础上,我省考虑实行资产评估机构集团化管理试点,即以品牌为核心要素,在选择1至2家实力强、执业素质高的大型资产评估机构作为核心机构,集合一些有合作意向的中小型资产评估机构加盟,形成以品牌为纽带,实行自主出资、自主经营、统一理念、统一质量标准的管理模式,最终实现人事、财务、业务、技术标准和信息管理等方面的实质统一,形成我省资产评估行业的“龙头”企业。
2.鼓励中型资产评估机构强强联合。鼓励执业质量优良、治理机制科学、发展势头良好的中型资产评估机构采用多种科学有效的形式进行强强联合,发展成为大型资产评估机构。重点扶持数十家大中型资产评估机构加快发展,在人才、品牌、规模、技术、执业质量和内部管理等方面提供一定的引导,实现资产评估机构核心竞争力的提升。
3.科学引导小型资产评估机构重组联合。科学引导小型资产评估机构在规范管理、严格质量控制的基础上,创新发展模式、服务方式和技术手段,不断挖掘市场需求,深化专项评估领域服务。鼓励信誉良好、成长快速的小型资产评估机构重组联合,成为中型资产评估机构,或大型资产评估机构的分支机构,提高为市场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二)促进资产评估机构专营化管理。
1.促进资产评估机构做专做精做优。资产评估机构应当在发展道路上探索机构的自身特色,做到“专、精、优”:“专”就是走专业化道路,深化专项领域服务;“精”是通过细分市场,寻找出差异化服务的空间;“优”是提高服务质量,创新服务类型和技术手段。同时,资产评估机构还应当完善内部治理结构,以服务取胜,不断挖掘市场需求,争取更多客户和开拓更广阔的市场。
2.规范资产评估机构内部管理。资产评估机构是智力型的中介服务机构,建立团队型管理队伍,充分发挥资产评估机构法定代表人(首席合伙人)在机构中的领航作用;建立专业性强、特色鲜明的机构文化,优化人员组合结构,充分发挥机构从业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协同合作,变“分力”为“合力”,提升机构凝聚力,防止机构人才流失,从而有效地提高评估质量和评估效率,使机构真正实现最佳效益。
(三)抓好行业队伍建设。
1.进一步落实行业人才战略。推动省内高校创办资产评估专业,吸引更多的社会人员参加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逐步提高我省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的参考人数和通过率;扎实做好我省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管理和后续教育培训工作,创新后续教育培训模式,提高后续教育培训效果;建立健全我省资产评估专家库,培养一批恪守职业道德、具有专业胜任能力、兢兢业业从事资产评估事业、在业内具有较高声望、能够引领我省行业专业技术创新的领军人。
2.加强行业诚信建设。大力弘扬诚信为本、操守为重、坚持准则的职业风尚,深入推进资产评估行业法制教育和诚信建设。建立健全行业诚信档案制度,探索资产评估机构诚信评级及公开披露制度和行业从业人员诚信宣誓制度,注重注册资产评估师的职业道德教育,使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精神深入人心,不断提升行业的诚信度和公信力。
3.扎实推进资产评估行业党建工作。加强资产评估行业党建工作,通过积极开展党组织活动努力把党的活动融入执业活动、行业管理、行业文化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不断增强党建工作的影响力,进一步理顺资产评估机构的党组织关系,解决好资产评估行业存在的党员“找不到组织”的问题。行业协会必须加强指导,从解决实际问题入手,注重实效:要结合行业特点来开展党建工作;要创新工作方法来开展党建工作;要建立制度保障来巩固党建工作成果;要做好党员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新党员的发展工作,通过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带动评估从业人员规范执业、诚信执业,促进评估行业健康发展。
(四)研究开拓资产评估业务新领域。
1.开拓资产评估业务新领域。认真研究国家有关政策,深入挖掘市场需求,创新资产评估服务类型。一是在巩固已有市场和关注法定业务的同时积极探索新的资产评估业务增长点,协调推进知识产权评估、林权评估、行政事业资产评估、金融资产评估和非货币性资产出资评估、中小企业融资评估、产业转移资产评估等工作,支持资产评估机构在行政事业资产管理、资金绩效评价、政府采购评价等方面为我省财政工作提供专业服务,扩大资产评估业务范围。二是研究新业务拓展扶持政策。开展新业务试点建设,对成功推动新业务试点建设的资产评估机构,给予适当奖励。搭建多方合作平台,探索新业务领域开发的有效途径,为资产评估机构从事新业务提供法律和政策支持。
2.实现“走出去”。资产评估行业国际化尚未全面开展,现阶段主要是加强对外技术交流和合作,特别是与港澳评估机构合作完成高端业务。根据《粤港合作框架协议》,财政部门将在扶持资产评估机构规模经营政策上,如资产评估机构出资模式、建立粤港两地资产评估行业的交流和合作平台等方面,争取得到财政部的支持,使许多先进理念能在广东省资产评估行业内先行先试,促使广东省资产评估机构“走出去”。
(五)改善资产评估执业环境
1.进一步加强与有关部门及其他评估协会的沟通。加强与其他评估行业主管部门沟通和协调,求同存异,共同发展。遇到问题主动沟通,既要坚持原则,也要处理好各方关系,切实打破制约评估机构发展的行政壁垒、行业限制。加强与国有资产管理、建设、国土资源、工商行政管理、物价、银行等部门的沟通协调,逐步实现以下目标:一是打破多种评估资格的专业壁垒,改善市场分割局面;二是进一步规范资产评估项目招投标行为,营造公平竞争的评估市场;三是建立评估行业监管部门的信息共享制度,不断提高监管效能。
2.着力纠正资产评估低收费问题。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发布〈资产评估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2009〕2914号)的精神,以我省资产评估收费改革为契机,切实解决我省存在的资产评估服务价值被长期低估、压价竞争等限制行业发展的问题。科学制定我省资产评估收费标准,加大新资产评估收费办法的贯彻执行:一是积极宣传,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宣传范围,使新的收费标准获得社会认可和接受。二是对违反资产评估收费规定的资产评估机构、相关单位,严格实施行政处罚,绝不姑息,加大资产评估机构间压价竞争的打击力度,建立违反制度的举报及投诉平台,制订相应的行政处罚和行业惩戒措施。
3.加大宣传、指导力度。财政部门和行业协会将通过专业报刊、新闻媒体等宣传工具,加强对资产评估行业的执业性质、职能作用、先进事迹、优秀专业人才等方面的宣传,提升行业形象和社会公信力,营造理解、支持、尊重资产评估行业的良好执业氛围。
三、加强组织领导
省财政厅和省资产评估协会将积极推动各项政策措施落实,确保资产评估机构做大做强取得实效。省财政厅将加强协调、落实责任、强化服务、科学筹划,按照法律法规规章,严格审批资产评估机构的设立和变更,加强后续监管;省资产评估协会进一步提升自律管理的能力和水平,开展全省资产评估机构综合评价,加强资产评估机构内部治理指引,建立资产评估机构和注册资产评估师违规执业、低价竞标问责制,加大自律惩戒力度。
附件:财政部关于推动评估机构做大做强做优的指导意见(财企〔2009〕453号)
二〇一〇年六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