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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解读:“20米以深海域”海域使用金再减半征收——《广东省海域使用金征收标准(2022年修订)》印发

2022年07月08日 来源:南方日报

  相关文件: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海域使用金征收标准(2022年修订)》的通知

  日前,《广东省海域使用金征收标准(2022年修订)》印发,主要修订了三方面内容:在全省范围内首次实行海域级别划分,明确海域使用金征收标准,简化计征方式。

  其中,延续降低养殖用海海域使用金政策,将位于“20米以深海域”(指位于20米等深线以深的海域)的开放式养殖用海海域使用金在同类养殖方式征收标准的基础上减半征收。还根据广东省海域自然条件、资源利用程度、区位条件和用海适宜条件等因素差异,对工业交通运输渔业基础设施等填海、城镇建设填海等13种用海方式,首次实行3级海域级别划分,针对不同海域级别制定相应海域使用金征收标准,推动海域资源的精细化管理,为海域资源市场化配置提供有力支撑。

  在明确海域使用金征收标准方面,充分发挥海域使用金在用海活动中的经济杠杆调控作用,实现“两降一提”。除整体下调养殖用海海域使用金征收标准和对部分养殖用海海域使用金减半征收外,还将生态环境损害成本纳入海域使用金形成机制,提高占用自然岸线、填海等对海洋生态资源影响较大的用海使用金征收标准,促进生态用海,实现海域开发利用可持续发展。

  此外,还将原来3种计征方式,统一简化为按照批准面积计征,提高养殖用海海域使用金征收效率。

图片链接: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 图片链接:广东省财政厅网上服务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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