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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解读:对《广东省海域使用金征收标准(2022年修订)》的解读

2022年06月27日 来源:本网原创稿

  相关文件: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海域使用金征收标准(2022年修订)》的通知

对《广东省海域使用金征收标准(2022年修订)》的解读

自然资源部南海局

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贾后磊

(020-84462516)

  《关于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82号)明确提出要完善海域海岛有偿使用制度,要求调整海域使用金征收标准,完善海域等级、海域使用金征收范围和方式,建立海域使用金征收标准动态调整机制。《财政部 国家海洋局印发〈关于调整海域无居民海岛使用金征收标准〉的通知》(财综〔2018〕15号),要求沿海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应根据本地区情况合理划分海域级别,制定不低于国家标准的地方海域使用金征收标准。为落实国家要求进一步完善海域有偿使用制度,保护海域资源,广东省印发了《广东省海域使用金征收标准(2022年修订)》。                                      

  《广东省海域使用金征收标准(2022年修订)》在全国海域分等的基础上,根据广东省海域自然条件、资源利用程度、区位条件和用海适宜条件等因素差异,对不同等别的海域进行级别划分,并针对不同海域级别制定海域使用金征收标准,有利于海域资源的精细化管理,同时,充分发挥海域使用金在用海活动中的经济杠杆调控作用,为海域资源市场化配置提供技术支撑,有利于推进海域有偿使用改革。

  《广东省海域使用金征收标准(2022年修订)》以生态保护优先和资源合理利用为导向,充分体现海域资源的稀缺性,区分岸线、海湾等资源空间价值差异,并将生态环境损害成本纳入海域使用金形成机制,提高占用自然岸线、填海等对海洋生态资源影响较大的用海使用金征收标准,有利于严格管控围填海,促进节约集约和生态用海,实现海域开发利用可持续发展。

  《广东省海域使用金征收标准(2022年修订)》为落实三农政策,降低养殖企业成本,降低新冠疫情影响,将养殖用海海域使用金征收标准整体大幅下调;同时,对位于20米等深线以深的开放式养殖用海,征收标准在下调后的养殖用海海域使用金征收标准基础上再进行减半,更好地贯彻落实国家支持深远海养殖业发展的政策导向要求。

图片链接: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 图片链接:广东省财政厅网上服务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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