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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发布会解读:广东省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 重点介绍我省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有关措施

2020年02月29日 来源:南方日报

点击查看文件: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广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实施意见

  2月28日下午,广东省新闻办举行第34场新闻发布会,通报我省新冠肺炎疫情和防控工作情况,重点介绍我省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有关措施(点击回顾新闻发布会全程

  惠及参保企业约270万家

  昨天上午,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省人社厅、省医保局、省财政厅、省税务局《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实施意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党组成员、省社保局局长阙广长介绍,该《实施意见》对我省全面贯彻落实国家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政策作出了具体的规定,主要体现五个方面。

  —— “免”,即对中小微企业和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免收2020年2月1日至6月30日的养老、失业保险的单位缴费。中小微企业占我省企业总数的99%以上,在我省经济发展和促进就业等方面都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政策实施后,我省将免征中小微企业在养老、工伤、失业三个险种的社保费达748亿元,占这三个保险减免总额的93.4%,力度巨大。”

  —— “减”,就是对大型企业、各类社会组织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减半征收2020年2月1日至4月30日的养老、工伤、失业保险的单位缴费。符合条件的地区减半征收2月1日至6月30日的职工医疗保险的单位缴费。“需要注意的是,个人缴费部分不享受减免政策,机关事业单位、以个人身份参保的人员不纳入此次减免政策的范围。”

  ——“延”,就是用人单位享受减免政策后仍然无力为职工缴纳养老、工伤、失业保险的,可延期缴纳,延缴期间免收滞纳金,在疫情结束后三个月内办理补缴。职工个人缴费部分也可同时延期缴纳。

  ——“缓”,就是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可申请缓缴,缓缴的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缓缴执行期为2020年内。

  ——“保”,就是确保参保人待遇按时足额发放,职工个人权益不受单位免、减、延缴的影响。为了方便企业,实施免、减、延缴政策采取免填单、免申请的自动享受方式,同时推行社会保险公共服务事项“不见面”办理等措施。

  阙广长表示,阶段性减免社保费完全在社保基金承受能力之内,减免政策实施后仍然能够保障社保制度的正常运行,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

  这次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受惠面广、减负力度大,惠及参保企业约270万家,预计将减免企业社保费超过1200亿元。其中企业养老保险就有770多亿元,医保、失业和工伤也分别减免422亿元、18亿元和10.6亿元。“下一步,省里将加大督促检查工作力度,确保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政策尽快落实到位、见到实效,推动企业有序复工复产。”

  用人单位可少缴医保费422亿元

  此前,广东出台了关于阶段性降低延缴医保费的措施,这次出台的这个政策跟之前的政策如何有效地衔接?

  省医保局副局长刘碧茹表示,此次印发的《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实施意见》,与之前关于阶段性地降低延缴医保费的措施是紧密衔接的。

  第一,2020年2月至6月,职工医保单位缴费部分实行减半征收。在确保全省医保基金收支中长期平衡的前提下,职工医保统筹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超过6个月的地市,职工医保单位缴费部分实行减半征收。此项举措,可为企业减负248亿。

  第二,2020年1月,2020年7月至2021年4月,继续实施阶段性降费政策。对职工医保统筹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超过9个月的地级以上市,阶段性降低用人单位缴费费率。符合条件的地市去年已经降费的,则继续执行原降费政策;今年新实施的地市,则按照规定降低0.5个点。此项举措,可为企业减负174亿元。

  “据测算,上述两项降费政策,用人单位可少缴纳医疗保险费422亿元,有力促进企业减负、稳岗、扩就业。” 刘碧茹说。

  第三,同步实施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延缴政策。对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无法按时缴纳职工医保(含生育保险)费用的,允许延期至疫情解除后3个月内补办补缴,免收滞纳金。“我们及时做好医保信息系统调整,确保参保人享受当期待遇,确保参保人个人权益不受影响。”

  阶段性减免社保费不减损个人权益

  那此前广东出台“复工复产20条”、促进就业九条“2.0版”,提出了社保费延缴政策,今天又最新公布了减免政策。这些项政策能否同时享受? 对此,阙广长给出了肯定答复,虽然这些项政策出台的时间不同,政策着力点不同,但都是纾缓企业受到的疫情影响、推动企业复工复产、支持稳定和扩大就业的重要政策。这两项政策同时实施,可以形成组合拳,更有力地帮助企业渡过难关,所以这些政策是可以同时享受的。

  如果有职工在延缴、减免社保费期间退休,将来申领养老金是否会受到影响?阙广长明确表示,实施阶段性减免社保费政策不减损个人权益,在疫情期间参保人申领养老保险待遇也不受到影响。

  患新冠肺炎参保人员零负担

  刘碧茹介绍,新冠肺炎疫情以来,省医保局坚持以患者救治为中心,出台一系列特殊时期医疗保障政策。

  第一,不断扩大保障项目、范围,全面覆盖参保患者。疫情发生之初,省医保局率先将特殊医疗保障范围扩大至确认疑似和确诊患者;率先由医保基金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疫情防控一线工作人员的医疗费用;率先将新冠肺炎筛查对象在发热门诊的核酸检测、肺部CT的检查纳入特殊医疗保障范围,实现新冠肺炎CT筛查“零自费”。随着疫情的发展,省医保局进一步将住院患者新冠肺炎筛查、核酸检测和肺部CT筛查纳入特殊医保支付,后又将治愈出院参保人员符合健康跟踪服务方案的诊疗费用纳入特殊医保政策。

  第二,扩大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和支付比例,全面保障医疗费用。将参保患者因救治该疾病全过程医疗费用(含合并症、并发症等),全部按一级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支付,比例大概在90%左右。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给予补助,实现参保人个人费用零负担。

  第三,充分发挥“互联网+医保”作用,全面实施便民措施。简化经办服务流程,引导参保人员选择网上办理、电话咨询、邮寄资料等“非接触式”途径办理业务。延长医药费用服务窗口报销时限,引导广大参保人员尽量在疫情结束后再申请办理医疗生育保险等零星报销业务。


  全省财政安排疫情防控资金99.47亿元

  截至2月27日,全省各级财政部门共安排疫情防控资金99.47亿元。省财政厅副厅长杨朝峰表示,全省各级财政部门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和省政府明确要求,坚决做到疫情防控需求到哪里,资金保障就到哪里。

  杨朝峰介绍,我省投入的资金重点为患者医疗救治费用、医疗设备和防控物资采购以及疫情防控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等提供了强有力保障。省财政厅按照“点对点”、“马上办”要求,主动对接需求,确保疫情期间每一笔应急资金都第一时间拨付到位。“比如我们有5个亿的应急物资储备资金安排,从采购部门提出,到全部拨付到位,仅用了不到半天时间。”

  此外,省财政厅还简化程序,建立“绿色通道”,解决采购难题,全力保障应急设备和物资的及时供应。  

  全省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可确保

  广东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实施意见出台后,不少退休人员十分关注,这是否会影响养老待遇的发放?对此,杨朝峰表示,从近年来我省企业养老保险运行情况来看,基金收入、结余总量均保持良好增长态势,我省完全有能力确保全省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杨朝峰介绍,从2017年7月1日起,我省企业养老保险基金在全国较早实现了省级统筹,地方支付养老金由省级统筹调拨资金全额保障。此次落实减免政策,省财政部门将根据全省养老基金收支状况,进一步加大省级统筹调拨力度,确保地方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维护广大退休人员的养老权益。

  与此同时,省财政部门还将根据国家的决策部署,通过推动改革和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加快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等多项措施,不断增强养老保险制度的可持续性。

  90%以上税务业务可网上办

  省税务局副局长肖映波介绍,省税务局编制发布了《广东省支持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税费政策措施指引》以及13份具体执行指引,出台3份征管配套通告、3期税费政策解答,确保基层准确执行。同时,召开了省、市、县、乡四级税务机构参加的政策培训视频会。各地税务部门迅速开展针对纳税人的培训辅导,重点辅导受疫情影响的企业105万户,确保纳税人缴费人懂政策、会操作、能受惠。

  税务部门简化优化业务办理流程。按照尽可能网上办的原则,大力拓展“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深化“一次不用跑”改革,创新推出免费配送发票、远程可视化自助办税、自然人网上代开房屋租赁发票等措施。目前,全省90%以上的税务业务可通过网上办理,其中网上申报率超过99%。

  对疫情防控物资生产等重点企业,进行贴身服务,做到“三个逐一、三个优先”(即逐一登记造册、逐一了解诉求、逐一辅导政策,优先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优先办理增值税留抵退税、优先核准延期缴纳税款),对受困企业依法给予最大限度支持。

  “另外,我省用足用好出口退税政策,争取退税的最大指标,最大限度满足广东出口退税的需要。” 肖映波说,目前,符合规定的出口退税平均办理的时间压缩到5个工作日以内。在疫情防控期间,还简化审批手续,延长申报期限,全面实施出口退税无纸化申报。




  加强我省口岸入境卫生检疫管控


  省卫生健康委疾控处处长冯惠强介绍,省卫生健康委印发了《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关于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复工复产主动服务企业打赢两场战役的通知》,要求各地卫生健康部门落实八项任务。

  一要科学研判劳务输入地和本地疫情风险,每周监测评估疫情动态,提出分区域分类别指导企业疫情防控策略和具体措施。

  二要全面动员医疗卫生系统,对属地企业实行包干驻点指导,建立企业卫生健康联络指导员派驻制度。

  三要落实企业分区分级服务,指导企业完善应急处置机制。

  四要组织和督促企业防控知识技能培训,确保全员掌握各项防疫技能。

  五要落实“各级市县驻点布网、省队包干下沉、专家巡回指导”三级流行病学调查工作机制,指导企业做好复工复产日常健康管理和疫情应急处置。

  六要改善就医流程,分片区确定企业医疗救治应急保障单位,组建应急小分队24小时值班值守,第一时间诊治企业报告的可疑病例。及时恢复停诊的医疗服务。

  七要指导企业强化员工健康管理,落实“一人一档”措施,及时报告员工健康异常情况并采取相应的防控措施。

  八要加强监督检查,督促企业建立完善防控机制,加强员工健康状况管理和生产生活场所通风消毒。

  另外,针对近期一些国家和地区疫情高发的态势,广东高度关注,多次组织专家进行风险研判,完善联防联控机制。对所有入境旅客加强口岸入境卫生检疫管控,严格落地管控,严格落实健康申明卡填报制度,采取医学观察等健康监测措施。


        零增长不代表零风险
        此前我省连续12天出现了个位数的增长,前两天也出现了零增长,但是零增长不代表零风险。据广东省卫健委2月28日上午消息,27日当天我省新增确诊病例1例,为东莞市1例。
        据冯惠强介绍,该病例是2月18日在东莞的高速出口对所有来往人员进行筛查时发现,为湖北返粤人员。当时即将其安排在集中医学隔离观察点单间隔离观察。2月22日,该病例出现不适症状,咳嗽加剧,经核酸检测阳性,之后转入东莞市一定点收治医院救治。
        “这例湖北输入的返粤病例,再次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冯惠强说,现在每天有大批人员返粤,全球多个国家新冠肺炎疫情在数周内快速上升,我省国内国际输入风险不断上升。大家切不可放松警惕、掉以轻心,要严格落实来粤人员的管理措施。疫情还没有结束,为了自身的安全,请公众坚持做好个人防护,减少不必要的外出,不去人群聚聚集的地方,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要及时去医院就医。

图片链接: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 图片链接:广东省财政厅网上服务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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