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解】关于进一步完善省级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实施意见(试行)
全省科研人员期盼已久的好消息来啦~~~为贯彻落实中央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我省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改革工作,省财政厅先后召开了8场意见座谈沟通会,广泛听取省直高校、科研单位、一线科研人员、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意见,最终经省委、省政府同意并正式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省级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实施意见(试行)》(粤委办﹝2017﹞13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新规允许科研经费开支人员工资,明确参与项目研究的研究生、博士后、访问学者以及项目聘用人员等,均可开支劳务费,解决了过去科研项目资金管理“过细过死”等问题。同时规定直接费用中的多数科目预算均可由项目承担单位自主调剂,提高使用效率,“打酱油的钱终于可以买醋”。财政君特制一图读懂,方便大家更好的理解新规,是不是很sweet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