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鼓励各类市场主体作为社会资本方平等参与PPP项目
财政部18日发布《关于进一步推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规范发展、阳光运行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鼓励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外资企业等各类市场主体作为社会资本方平等参与PPP项目。
《通知》还指出,省级财政部门应压实辖内市县财政部门财政承受能力论证责任,指导市县财政部门规范开展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工作,严守每一年度本级全部PPP项目从一般公共预算列支的财政支出责任不超过当年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的红线。
财政部18日发布《关于进一步推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规范发展、阳光运行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鼓励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外资企业等各类市场主体作为社会资本方平等参与PPP项目。
《通知》还指出,省级财政部门应压实辖内市县财政部门财政承受能力论证责任,指导市县财政部门规范开展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工作,严守每一年度本级全部PPP项目从一般公共预算列支的财政支出责任不超过当年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的红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