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PP项目可申报REITs试点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做好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切实做好试点项目组织申报工作,PPP项目可以申报。
《通知》指出,PPP项目申报试点,需满足以下四个条件:
一是2015年以后批复实施的PPP项目,应符合国家关于规范有序推广PPP模式的规定。包括:依法依规履行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批复PPP项目实施方案,通过公开招标等竞争方式确定社会资本方,依照法定程序规范签订PPP合同。
二是2015年6月以后批复实施的特许经营项目,应符合《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6部委第25号令)有关规定。此前采用BOT、TOT、股权投资等模式实施的特许经营项目,应符合当时国家关于固定资产投资建设、特许经营管理等相关规定。
三是收入来源以使用者付费(包括按照穿透原则实质为使用者支付的费用)为主。收入来源含地方政府补贴的,需在依法依规签订的PPP合同或特许经营协议中有明确约定。
四是PPP项目运营稳健、正常,未出现暂停运营等重大问题或重大合同纠纷。
来源:中国财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