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江门市调整PPP项目信息的函
粤财金函〔2019〕93号
江门市财政局:
报来《关于申请在省PPP项目库调整珠西枢纽江门站配套设施工程PPP项目入库信息的函》(江财外函〔2019〕45号)和《关于申请在省PPP项目库调整恩平中心城区环境综合整治及改造提升PPP项目信息的函》(江财外函〔2019〕47号)收悉。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库管理的通知》(财办金〔2017〕92号)和《广东省PPP项目库审核规程》相关规定,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市按规定调整珠西枢纽江门站配套设施工程PPP项目和恩平中心城区环境综合整治及改造提升PPP项目,请在财政部PPP综合信息平台同步调整、完善项目信息资料。
二、请你市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财金〔2019〕10号)等制度规范实施项目,按照调整后的实施方案落实项目财政支出责任,切实防范风险。
广东省财政厅
2019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