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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财政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20210012号提案答复的函

2021年06月21日 来源:本网原创稿

粤财政案〔2021〕178号

A类 

台盟广东省委会:

  贵委提出的《关于开展我省生态保护补偿平台试点建设的提案》(第20210012号)收悉。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推动我省生态保护补偿工作,完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是落实“1+1+9”工作部署、构建“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格局的具体要求。贵委提出开展我省生态保护补偿平台试点建设,有利于推动建立我省生态环境保护机制,是省财政厅等有关部门聚焦并予以大力支持的重点。近年来,省财政厅积极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决策,联合省发展改革委等相关部门通过完善生态补偿转移支付制度、实施横向生态补偿试点等措施,不断加大生态保护补偿力度,积极探索市场化、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取得明显成效,有力促进了我省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改善提高。

  一、以生态补偿为切口,强化政策引导效应,推动建立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的长效机制。为推动建立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省财政厅积极完善生态补偿转移支付制度,2019年印发实施《广东省生态保护区财政补偿转移支付办法》,充分考虑了生态发展区和生态保护红线区的生态环境状况,在生态补偿核算过程中将生态地区的森林覆盖率、水质、陆地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比例等环境保护情况统计在内,实现了生态保护补偿与高质量发展绩效评价结果和生态环境状况指数(EI)挂钩,有效提高生态地区所在地政府的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能力。同时,按照“谁保护、谁得益,谁改善多、谁得益多”的原则,省财政资金分配加大对北部生态区特别是生态建设成效好地区的倾斜支持,充分调动北部生态区市县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积极性。2020年,省财政下达生态保护区财政补偿转移支付资金73.7亿元,在2019年增长20%的基础上再增长10%,增幅显著高于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幅,有力强化了各地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实施保障,为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项目的可持续实施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二、以环境保护为指引,突出强调权责统一,建立受益者补偿、保护者受益的正向引导机制。2020年8月,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省生态环境厅、省财政厅、省水利厅联合印发了《广东省东江流域省内生态保护补偿试点实施方案》,标志着我省推进省内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工作迈出了实质性的一步,跨市流域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初步建成。作为我省第一个跨市流域补偿政策,东江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实施方案的实施,在建立多元化的流域综合整治体系、多渠道的整治资金筹措机制、多层次的财政政策支持方式上实现了新的突破,对提高流域整治工作成效有积极的促进作用。在东江流域生态补偿政策中,将直接反映地市对东江水需求程度的取水量等数据作为受益者补偿计算指标,突出说明流域水环境对受益地市发展的贡献程度及对东江水的依赖程度,将行政区域内流域面积比例及流域重点保护区情况等数据作为保护者受益的计算指标,可直接反映出各地市的流域整治任务量,结合惠州“承上启下”的区域特点,创造性地制定了“有条件参与补偿”的激励机制,鼓励惠州市积极参与补偿政策,促进区域协作,补偿资金由各地市之间直接拨付,更能体现资金的“补偿”属性。加强政策实施的预算绩效管理,按照绩效评价结果扣减下一年度资金安排额度,更能体现绩效优先、奖优罚劣的政策导向,提高政策实施成效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以统筹推进为目标,加强省级统筹推进,体现积极的财政政策更加积极有为。按照《广东省东江流域省内生态保护补偿试点实施方案》,东江流域生态保护补偿试点政策明确补偿资金总规模为3亿元,其中省级财政出资1亿元,协调流域下游受益地市合计出资2亿元。补偿资金拨付上游保护地市后,省级采取“一般不确定项目、一般不参与审批”的“两个一般不”的原则,由相关地市根据实际情况,尽快将资金落实到具备实施条件且对流域整治成效影响显著的项目上,督促采取措施加快预算执行,并对保护地区建立挂钩上一年预算执行情况的补偿资金分配机制,有力强化了流域上游保护地市以更大力度推进东江流域综合整治、保护一江清澈洁净优质东江水的政策资金保障,在积极有为的基础上,更加突出财政政策的提质增效。

  四、以拓宽渠道为导向,积极拓宽补偿渠道,推动形成政府引导、市场参与的补偿体系。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着力完善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的市场化机制,在流域生态补偿的基础上,积极探索拓展生态补偿要素,引导银行机构加大对节能减排环保行业绿色项目的信贷投放力度,推动形成具有广东特色的绿色金融体系;积极推进碳排放交易制度,建立碳排放权有偿使用交易体系、林业碳汇的生态补偿机制和碳排放权抵质押融资体系,大力促进低碳融资,并依托碳排放权交易体系开展生态扶贫,通过林业碳汇、碳普惠项目减排量市场化交易,为贫困村增加集体收入发掘新的绿色增长点。

  下一步,省财政厅将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生态保护补偿的工作部署,认真吸纳贵委提出的意见建议,研究制定综合财政政策,同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推动构建政府市场双向发力、多方主体参与共赢的补偿机制,推动构建更加完善的生态保护补偿体系。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支持。

广东省财政厅 

2021年6月19日

  (联系人及电话:王立超,020-83170275)

图片链接: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 图片链接:广东省财政厅网上服务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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