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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广东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20190599号提案答复的函

2019年06月24日 来源:本网

粤财政案〔2019〕199号

A类

向梅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大对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的补偿力度》(第20190599号)提案收悉。经综合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及茂名市政府等单位意见,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您提出的建议针对性强且十分中肯,对完善省级转移支付体制、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研究对生态地区扶持政策具有重要的参考作用。一直以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包括重点生态功能区在内的生态地区的发展保护及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设。2014年,我厅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并报请省政府印发《广东省生态保护补偿办法》(粤府办〔2014〕57号),对我省26个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实施生态保护补偿。2016年,我厅联合省发展改革委制定并报省政府印发《关于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意见》(粤府办〔2016〕135号),明确要完善重点领域和重要区域生态保护补偿机制,逐步增加对重点生态功能区的转移支付。2018年,省委、省政府印发了《关于构建“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新格局促进全省区域协调发展的意见》(粤发〔2018〕32号),提出要加大对生态地区的财力补偿,促进生态地区与同类非生态地区均衡发展。

  为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经报省政府同意,2019年我厅印发了《广东省生态保护区财政补偿转移支付办法》(粤财预〔2019〕78号),明确扩大了生态保护补偿范围,加大了生态保护补偿力度,提升了生态地区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并建立了财政补偿和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结果和生态环境状况挂钩机制,促进了生态地区在高水平保护中实现高质量发展。据统计,2018年,省级安排信宜市补助资金(含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达53亿元,同比增长18%。其中,生态保护区财政补偿2.5亿元,同比增长75%。信宜市可统筹使用上述资金,加强对生态环境的保护,保障各项民生事业,促进经济发展。

  一、关于将生态功能区因受产业负面清单限制造成的税收减少,每年以转移支付补助的形式下达给生态功能区的建议

  省财政在完善对生态地区财政补偿转移支付体制时,已充分考虑了生态地区的发展现状和实际情况,对包括信宜市在内的生态地区因开展生态保护、污染治理、控制减排而带来的财政减收增支,逐年加大财力补偿。2018年省财政安排信宜市生态保护区财政补偿等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达36亿元,增长15%,占省级转移支付的69%。除此之外,省财政还积极会同省级有关部门在重点领域方面也加大了对重点生态功能区的保障。如2018年安排信宜市农业、林业、水利等重点领域各项补助达4.5亿元,同比增长32%。

  下一步,省财政将进一步完善生态保护区财政补偿稳定投入机制,同时积极配合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研究健全市场化、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促进生态受益地区与生态保护地区的均衡发展,并配合省水利厅、省林业局等部门继续在重点领域方面加大对信宜市等重点生态功能区的支持力度,提升生态地区民生保障水平,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二、关于将生态功能区内的省级自然保护区所需的生态保障支出全部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的建议

  省财政积极支持省级自然保护区的运营保障及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及相关建设。一是保障省级自然保护区正常运转。省林业局已将包括云开山和林洲顶在内的省级自然保护区的基本支出和日常运转支出均纳入省级部门预算安排。二是加大对自然保护区的生态保护补偿力度。完善后的生态保护区财政补偿转移支付体制,扩大了生态保护补偿范围,云开山和林洲顶自然保护区从2018年起新增纳入禁止开发区补偿范围,享受生态保护区财政补偿。三是加大对信宜市自然保护区的专项支持力度。2019年省级专门安排信宜市生态林业建设专项资金0.2亿元,支持林洲顶自然保护区在全省率先开展综合改革试点工作。

  下一步,省级将按照政策规定继续加大对自然保护区的支持,信宜市也可统筹使用省财政安排的各类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加强对自然保护区的保护。

  三、关于进一步健全各级生态补偿机制,地级市按上级下达的生态补偿给予生态功能区一定的生态补助的建议

  我们赞同您提出的健全各级生态补偿机制的建议。据茂名市政府反映,目前市级已做了如下工作:一是帮助信宜市争取补助资金。自2016年信宜市纳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以来,帮助信宜市累计争取到上级财政生态保护补偿资金5.3亿元,用于帮助信宜市修复生态环境、脱贫攻坚和保障重点民生支出;帮助信宜市争取到2019年度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资金两批共6,775万元,用于补助因禁止采伐林木造成经济损失的林地经营者或林木所有者以及作为生态公益林公共管护经费。二是加大对信宜市直接补助力度。2016-2018年茂名市级财政共给予信宜市补助8.49亿元,包括生态保护配套资金、民生保障资金、财力性体制补助等,帮助信宜市提高财力水平。

  下一步,茂名市将进一步加大对信宜市的支持力度,加大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及民生政策保障等,促进信宜市和全市协同发展。

  四、关于进一步加大生态功能区的资金扶持力度,减少生态功能区地方配套支出比例的建议

  目前,除国家规定的民生政策及省政府要求各级政府按比例分担的政策外,省对市县没有其他配套政策的要求。考虑到市县实际困难,省财政通过增加省级负担比例、加大转移支付力度、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等措施,着力减轻市县出资负担。如省级通过完善转移支付体制,加大对包括信宜市在内欠发达地区的转移支付力度,突出考虑市县财政困难程度、人口等因素,增强市县托底保障能力。又如,在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中,2018年,我厅制定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共同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确定八大类18项省级与市县共同财政事权,规范简化支出责任分担方式。其中,明确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项目对包括信宜市在内的北部生态发展区,省级承担85%支出责任,大大减轻了市县负担。

  下一步,省财政将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构建“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新格局等有关部署,进一步完善各项财政体制机制,加大对生态地区的支持力度,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促进全省区域协调发展。一是践行新发展理念,实施与区域发展定位相适应的财政转移支付政策,加大包括信宜市在内生态发展区的转移支付力度,支持其保护生态屏障,实现绿色发展。二是完善包括均衡性转移支付、生态保护区财政补偿在内的各项体制,转移支付资金分配不再简单考核生态地区GDP和财政收入,以“兜底线、缩差距”为首要任务,加大财力支持,提高生态考核因素权重,加大生态保护补偿力度,更精准有效帮助生态地区提高基本公共服务水平。三是深入推进省级预算管理“放管服”改革,通过“两转变”“两精简”,实现“两提高”,推广“大专项+任务清单”模式,最大程度向市县放权,增强市县统筹能力。完善涉农资金管理体制机制,通过“两个50%”双控要求,赋予市县更大的自主权,提升财政支农政策效果和涉农资金使用效益。四是加快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及时足额落实项目建设省级出资部分,适度强化省级支出责任,加大对生态保护区等欠发达地区的倾斜支持力度,促进各项社会民生事业发展。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广东省财政厅

                                  2019年6月23日

  (联系人及电话:陈俊吕,020-8317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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