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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协第十二届广东省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20180614号提案答复的函

2018年06月19日 来源:金融债务处

  粤财政案〔2018〕171号(A)

欧壮喆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以“经营城市”理念推进PPP模式突破发展的提案》(第20180614号)收悉。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积极推广应用PPP模式,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有利于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提升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供给质量和效率,实现公共利益最大化,也有利于完善财政投入和管理方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提案所提建议符合国家政策方向和我省实际情况,我厅对此持积极肯定的态度。

  近年来,按照国家和省的统一部署,省财政厅会同发展改革、住房城乡建设、金融监管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积极稳妥开展PPP相关工作。结合提案所提建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加大对PPP项目支持力度的建议

  2015年7月,我省印发了《广东省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15〕44号),要求我省各地政府应综合考虑建设运营成本、项目风险、财政支出等因素,通过特许经营权、合理定价、财政补贴等事先公开的收益约定规则,使社会资本获得长期稳定的合理收益;对项目收入不能覆盖成本和合理收益的,可通过政府付费等方式给予适当补贴;各地应以项目运营绩效评价结果为依据,综合考虑产品或服务价格、建造成本、运营费用、实际收益率、财政中长期承受能力等因素,建立动态补贴机制。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深入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工作的通知》(财金〔2016〕90号),积极引导各类社会资本参与,特别是强调对民营资本要按同等标准、同等待遇。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组织编印了《粤东西北地区新一轮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基础设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建设操作指引》,指导各地科学规范采用PPP模式开展村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营。同时,我省积极争取国家政策性优惠贷款支持,如肇庆市新区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及同步建设工程项目争取到国家专项建设基金约5亿元和政策性贷款约65亿元、梅州江南新城棚改区地下综合管廊等项目争取到国家专项建设基金约1.4亿元和政策性贷款约27.8亿元。目前,我省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PPP项目推进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有160个市政工程项目纳入省PPP项目库管理,总投资额2100亿元,90个项目已签约落地进入执行阶段,落地率58.44%(财政部口径,剔除识别阶段项目)。

  二、关于提升项目投资回报效益的建议

  根据行业特点和项目实际情况,项目回报机制有不同类型特点。通过合理确定价格和收费标准、运营年限,确保政府补贴适度,防范中长期财政风险。通过适当的资源配置、合适的融资等,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充分挖掘PPP项目后续运营的商业价值,鼓励社会资本创新管理模式,提高运营效率,降低项目成本,提高项目收益。建立动态可调整的投资回报机制,根据条件、环境等变化及时调整完善,防范政府过度让利。

  下一步,我们将引导行业主管部门和项目所在地因地制宜建立合理的“使用者付费”机制,充分发挥基础设施投资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

  三、关于健全风险防范机制的建议

  按照财政部的相关规定,政府与社会资本依法设立项目公司,项目融资由社会资本或项目公司负责。项目公司自行通过市场化方式融资,政府不干预、不担保。人民银行广州分行积极宣传推广项目收益票据、中期票据、定向工具等债务直接融资工具,指导金融机构做好项目对接服务,及时反馈金融机构在参与项目融资过程中的诉求,促进项目融资。同时,运用货币政策工具撬动各方资金,助力项目投融资建设。如云浮郁南县生活污水处理捆绑项目获得中国农发重点项目基金及项目工程承包商投入资本金2亿元、农发行投放优惠利率贷款3亿元。东江环保虎门绿源PPP项目成为全国首批、广东首个和深交所首个PPP资产证券化项目,成功融资3.2亿元,为PPP项目融资创新进行了有益探索。

  下一步,人行、银监、保监、证监等有关部门将继续鼓励符合要求的PPP项目通过、银行贷款、引入保险资金、资产证券化等方式实现市场化融资。我厅将继续严格执行《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库管理的通知》(财办金〔2017〕92号)的规定,推进PPP模式规范发展,严格审核新增PPP项目,提高项目质量,将不规范的项目清理出库,禁止违规担保,切实防范债务风险。

  四、关于完善项目管理体制的建议

  (一)我省已建立较为完备的PPP管理制度体系。2015年7月,省政府印发《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实施意见》,建立起推广PPP模式的基本政策框架。先后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财金〔2014〕113号)、《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指引〉的通知》(财金〔2015〕21号)、《财政部关于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合同管理工作的通知》(财金〔2014〕156号)、《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财政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金〔2016〕92号)等。2016年,我厅在全国率先印发《广东省PPP项目库审核规程(试行)》,目前试行期结束,我厅正在抓紧修订完善,争取尽快出台。

  (二)我省已明确PPP协同管理机制。横向上,省财政部门牵头负责政策沟通协调和信息交流,加强对市县PPP项目财政支出责任监控;各行业主管部门结合本行业特点研究运用PPP模式提供公共服务,加强行业监管;税务、审计、质监、价格、监察等部门依法履行监管职责。纵向上,各市基本明确由财政部门牵头推广PPP工作,各级财政部门明确PPP管理机构和岗位,上下级财政部门之间建立逐级审核、信息通达和对口联络机制。

  (三)省财政厅加大PPP管理人才指导培训力度。我厅连续3年举办PPP管理培训班,向市县财政部门和省直有关部门讲解PPP管理政策要求和操作实务,不断提高各地PPP管理水平。同时,我厅积极组织市县财政部门相关人员参与财政部举办的PPP管理培训班和研讨会,学习借鉴国际国内PPP管理的先进经验。

  下一步我厅将会同省有关部门不断完善我省PPP项目管理制度体系,支持各地加强PPP管理机构和队伍建设。

  衷心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支持和关注。

  广东省财政厅

  2018年6月18日

  联系人及电话:边宁,020-83170636

图片链接: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 图片链接:广东省财政厅网上服务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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