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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协第十二届广东省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20180135号提案答复的函

2018年05月25日 来源:预算处

  粤财政案〔2018〕162号(A)

致公党广东省委员会:

  你单位提出的关于规范非税收入,提高我省财税质量的提案收悉。你单位的提案对于我们规范非税收入管理,提高我省财政收入质量具有很好的指导和借鉴意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推进非税收入征管法制化的建议

  我厅正推动《广东省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条例》的立法审议工作,中央层面也正研究制定非税收入管理相关制度规定。省级层面,为进一步规范我省非税收入管理,我厅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草拟了《广东省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条例(稿)》(以下称《条例(稿)》),经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后,于2016年提交省政府审查。《条例(稿)》已列入省人大预备立法项目,待省人大审议。针对非税收入的具体管理,制定出台了《广东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关于明确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利用国有资产对外出租出借收入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等规定,并不断完善相关制度规定。中央层面,财政部已于2016年出台《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同时对于非税收入管理的具体内容出台专门的规定,如出台《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暂行办法》、《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等,目前财政部正研究制定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等相关制度规定。

  下一步,我厅将密切跟踪和推进《条例(稿)》的立法审议安排,不断完善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等制度规定,根据新的管理要求修订非税收入具体项目的管理办法,进一步提高非税收入规范化、法制化水平。

  二、关于加大正税清费力度的建议

  近年来,中央和省结合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出台了多项降费政策促进实体经济发展,同时完成了排污费“费改税”工作。降费方面。近年来,我省在严格贯彻落实国家收费减免政策的基础上,不断加大对涉企收费的清理规范和减免力度,切实减轻企业负担。2014-2016年,我省按照国家部署,取消或暂停征收了征地管理费、企业注册登记费等56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对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免征房屋登记费等42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并对符合条件的缴款人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文化事业建设费等政府性基金,并在2016年实现现行省定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全部减免。2017年取消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和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调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政策;取消或停征35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6项涉及个人等事项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降低电信网码号资源占用费等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将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和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征收标准降低25%。2018年停征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工本费,暂免征收证券期货行业监管费、降低部分无线电频率占用费标准、再次调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政策、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征收标准再降低25%。2016-2017年降费金额累计达350亿元。费改税方面。近年来国家不断推进税制改革,推进费改税工作。如2016年底颁布的环境保护税法,从2018年1月1日起实施,将征收排污费改为征收环境保护税。由于费改税权限在中央,我厅将加强调研,积极向国家提出政策建议。

  目前,我省已没有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的减免权限,下一步,我厅将在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已出台的各项降费政策基础上,通过及时在非税收入管理系统更新收缴项目取消和新的收缴标准设定、及时转发降费政策文件、更新收费目录清单、加强宣传引导、及时解释说明相关政策等措施,继续严格执行中央后续出台的清费政策,同时,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未及时执行降费政策、乱收费等违法违规行为,并积极推进费改税工作,向中央反映我省的意见和情况。

  三、关于加强非税收入预算管理的建议

  加强非税收入预算管理是提高财政预算管理水平,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率的重要内容,我厅完全认同该项建议。《预算法》规定“政府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应当纳入预算”,目前,包括非税收入在内的所有政府收入均纳入了预算管理。一是严格界定非税收入范围。政府非税收入的范围在《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中已有明确的规定,财政部门将继续严格按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界定的范围加强非税收入管理和非税收入预算编制工作。二是所有的收入纳入预算管理。根据《预算法》的规定,政府的所有收支均应纳入预算管理,未纳入预算的不得安排支出。预算单位的收入均按要求全部纳入预算管理。三是完善非税收入预算编制工作。省财政在编制非税收入预算时,根据非税收入的科目分类情况,严格按照非税收入的不同科目、项目进行编列。在安排支出时严格按照“收支两条线”的要求,非税收入安排的支出不与收入的多少挂钩,根据工作需要核定,避免政府非税收入部门利益化,进一步提高非税收支预算管理的科学化水平。

  下一步,我厅将不断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在总结以前年度非税收入预算编制经验的基础上,不断完善非税收入预算编制方法,编细、编实、编准非税收入预算,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四、关于健全政府非税收入征缴管理机制的建议

  我厅赞成并努力通过建全政府非税收入征缴管理机制提高非税收入管理水平。为深入推进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改革,不断提高非税收入征管水平和服务质量,我省自2004年开始不断推进非税收入管理信息化建设,以政务网和互联网为依托,以信息技术为手段,逐步建立了省、市、县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系统,实现财政、非税收入执收单位、代收银行“三位一体”的非税收入征管信息化,严格按照“单位开票、银行代收、财政统管”的管理制度收缴非税收入,实现实时查看和监控非税收入收缴情况。同时,政府收费一律严格按照目录清单管理。2017年我省按照《财政部关于加快推进地方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积极推进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建设,建成并完善了非税收入网上缴费平台,实现了所有省级非税收入网上收缴、微信渠道收缴等便民服务,大大拓宽了群众缴费途径,方便群众缴款,进一步提高了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水平。

  下一步,我厅将继续以完善非税收入收缴管理为抓手,充分运用非税收入网上缴费平台,按照“数字政府”建设要求,推动市县非税收入管理系统接入非税收入网上缴费平台,扩展市县非税收入收缴渠道,方便全省非税收入缴款人,不断提高非税收入管理的电子化、规范化水平。

  五、关于加大税源培植和监控的建议

  加大税源培植和监控,促进经济的发展是财政收入持续健康增长的重要保障。培植税源方面。一是我省加大减税力度促进经济发展。近年来,我省积极实施国家和省各项结构性减税政策,为企业营造良好的税收环境,扶持企业发展,促进税源增长和培育新税源。一方面,在地方权限内出台减税措施。在国家规定的税额幅度内,降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车辆车船税适用税额标准,降低购销合同印花税核定征收标准,允许符合条件的制造业企业总分机构汇总缴纳增值税,调整契税办理期限。2018年1月1日起,我省车辆车船税降低到法定税率最低水平。另一方面,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国家降低制造业增值税税负政策、小微企业一揽子税收优惠政策、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政策以及研发加计扣除政策,2017年全年为企业减税超过1000亿元。二是强化财政支持经济发展作用。一方面,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省财政投入24亿元,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2017年全省高新技术企业超3万家,排全国第一;支持高校、科研机构开展基础研究、产学研协同创新与国际科技合作等基础研究工作,推动我省创新能力不断增强。2018年,省财政安排175.8亿元突出支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国家科技产业创新中心。另一方面,促进实体经济健康发展。省财政2015-2017年投入133.54亿元,支持全面完成工业技改三年行动计划,带动技改投资1.15万亿元。2017年安排30.54亿元支持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安排1.5亿元支持我省电子商务、现代物流标准化、冷链物流信息化、标准化及基础设施等项目建设,促进我省现代服务业结构优化;省财政出资100亿元,推动整合组建总规模为500亿元的产业发展基金,支持新能源汽车、新一代显示面板、5G等新兴产业加快发展。2018年,省财政安排128.9亿元突出支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税源监控方面。我省财税部门长期注重税源监控,通过调研和税收征管系统不定期对我省税源变化情况进行跟踪分析,并向省政府报送分析报告和政策建议。

  下一步,我厅将继续落实各项减税降负措施和财政支持经济发展政策,围绕十九大和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各项战略部署,提升财政“观大势、谋全局、抓大事”的能力水平,加强财政资金统筹整合,扎实推进预算管理各项改革工作,积极支持打好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三大攻坚战、着力推动建立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大力推动区域协调发展,夯实收入增长基础。同时做好跟踪分析,研究建立具有广东特色的地方税体系,加强税源培植和监控。

  专此答复,衷心感谢你单位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广东省财政厅

  2018年5月24日

  联系人及电话:涂顺龙,020-831709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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