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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广东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420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2022年06月30日 来源:本网

(A类)

粤财人案〔2022〕245号

刘燕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请省在专项资金及政策方面加大对中山支持力度的建议收悉。经综合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的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支持中山实体经济发展的意见

  (一)支持中山市培育壮大战略性产业集群。根据《广东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十四五”规划》以及“1+20”战略性产业集群文件,我厅配合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大力支持中山市按照省的战略性产业集群规划深入实施新一代信息、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与健康等三个产业集群行动计划,推动中山市建立产业集群“五个一”工作体系。其中,推动组建规模10亿元的“广东粤财(中山)生物医药投资基金”,支持中山市大力发展生物医药与健康产业。

  (二)支持中山市布局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旨在打造产业链和创新链融合的创新高地,树立创新标杆,打通创新成果转化“最后一公里”。近年来,我省围绕20个战略性产业集群发展,积极布局建设6批33家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大湾区共布局27家),2021年中山市实现了“零的突破”,成功筹建培育广东省海洋新能源创新中心,该中心是由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牵头组建,围绕海洋新能源发电前沿共性关键技术开展研发攻关,将进一步推动海洋新能源开发的应用装备及技术的发展与应用。

  (三)支持中山市实施产业链协同创新试点。2020年,我厅配合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印发了《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实施中山市特色产业集群产业链协同创新试点方案(2020—2023年)》,围绕中山五金、家电、灯具、板式家具等特色产业集群,通过采取“政府政策+智能制造供应商+融资担保+产业链中小企业”模式帮助企业实现智能化、数字化转型,省级财政对企业购买智能化设备给予20%补贴,市级财政给予10%补贴。目前,已累计入库66个智能化改造项目,合计带动设备投资金额46961.63万元,发放省级补助资金2173.26万元,市级补助资金1086.63万元,成功遴选培育31家优质供应商,为中山市特色产业进一步转型升级打下了坚实基础、拓展了增长空间。

  (四)支持中山市大型产业集聚区开发建设。2022年1月,经省政府同意,省财政下达中山市大型产业集聚区建设启动资金2亿元,专项用于向国有独资或控股的园区开发运营公司注入资本金,以园区开发公司为主体撬动社会资本支持大型产业集聚区开发建设。配合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协调省自然资源厅安排中山市大型产业集聚区1000亩新增建设用地指标。

  (五)支持中山市符合条件的区域申报省产业园。经省政府同意,2021年12月份批复设立广东省中山南区产业园,纳入省产业园管理,实行现行的省产业园有关政策。同时,我厅将配合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积极支持指导中山市其他符合条件的区域申报省产业园。

  此外,2022年省财政安排中山市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10761万元、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资金600万元、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研制与推广应用2007万元,支持中山市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下一步,我厅将按照《广东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十四五”规划》以及“1+20”战略性产业集群文件产业布局,结合中山市当地优势,不断优化中山市产业布局,增强产业竞争力,推动中山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发挥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引领带动作用,督促和指导广东省海洋新能源创新中心加快建设,持续推进开展相关领域的关键共性技术研究,带动产业高质量发展。加快推动中山市产业链协同创新试点工作,进一步优化供应商管理体系,加快推动改造项目实施以及政策宣讲,争取让更多中小型企业参与其中,促进中山市传统产业及特色产业集群转型升级。

  二、关于加大对中山企业孵化器、产业创业园等公共平台政策和资金的支持的意见

  (一)支持中山引进高端创新平台。我厅积极协助中山市推进高端创新资源引进工作,目前已引进落地中科中山药物创新研究院、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粤港澳大湾区研究院、中山先进低温技术研究院、中山光子科学中心等4家高水平创新平台。2021年,省财政下达中山市省级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6525.61万元,支持中山市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其中,下达中科中山药物创新研究院高水平创新研究院建设经费2000万元。另外,省财政下达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粤港澳大湾区研究院高水平创新研究院建设经费1500万元。2022年,省财政通过“大专项+任务清单”方式切块下达中山市615万元,由中山市统筹用于科技支出。

  (二)支持中山孵化育成体系建设。2019-2020年,省财政安排中山市科技资金580万元,支持中山市科技企业孵化载体17项。同时,我厅配合省科技厅制定了《广东省科技企业孵化载体管理办法》(粤科高字〔2020〕114号)、《广东省科技孵化育成体系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计划(2021-2025年)》(粤科高字〔2021〕222号)等文件,推动全省孵化育成体系高质量发展。根据2021年的火炬统计数据,中山市建有科技企业孵化器45家,其中,国家级孵化器9家。建有众创空间50家,其中,国家备案众创空间7家、省级众创空间5家。中山市孵化面积超过68.56万平方米,在孵企业总数1772家,累计毕业企业1006家,带动就业超过12817人。

  下一步,省财政厅将会同省直有关部门积极推动中山市加快已落地高端创新平台的建设进度,协助中山市引进更多的高端创新资源,推动高端创新平台高质量发展。

  三、关于支持高科技人员特别是存量人才资助的意见

  (一)支持中山市引进培养人才工作。省财政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才工作的重要论述,牢固树立“人才是第一资源”理念,统筹财力强化人才项目资金保障。省财政积极支持中山市抓紧建设粤港澳大湾区高水平人才高地的重大机遇,积极引进高顶尖人才,促进中山市经济发展。2022年,省财政专项安排人才专项资金,大力支持“珠江人才计划”“广东特支计划”“广东博士博士后人才支持计划”等省级重点人才工程,中山市高层次科技人才及青年博士后等均可按程序申报参加评审并相应获得生活补助或者科研补助等支持,符合条件的还可以获得稳定支持。下一步,省财政厅将与省科技厅等业务主管部门积极做好政策指导宣传工作,鼓励更多中山人才参与申报,同时加大对中山市引才育才聚才工作的指导力度。

  (二)支持中山市用好税收优惠政策。为鼓励和引导境外人才来包含中山在内的粤港澳大湾区就业创业,2019年中央出台了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对在大湾区工作的境外(含港澳台)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按内地与香港个人所得税税负差额给予补贴,该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省财政厅会同有关部门积极贯彻落实,指导珠三角九市制定本地区人才认定和补贴办法,组织申报受理和补贴发放工作。政策实施两年以来,有效吸引了境外人才来中山就业创业,对支持中山集聚人才资源和促进中山创新平台建设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三)支持中山市加强对科研人才激励引导。我厅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建立完善以信任为前提的科研管理机制,先后研究制定《关于优化财政科研资金管理提升科研资金绩效的通知》(粤财教〔2018〕394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省级财政科研经费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22〕14号)等一系列科研领域“放管服”改革的制度文件,强化对科研人员的激励引导,切实赋予科研人才更大的人财物自主支配权。

  下一步,我厅将支持中山市实施更加开放的人才政策,开展柔性引才,培育引进具有国际水平的战略科技人才、科技领军人才、青年科技人才和高水平创新团队。指导中山市厘清社会保障房与人才住房边界,制定人才住房建设标准和人才认定标准,营造“近悦远来、拴心留才”的创新创业人才发展环境。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支持。

广东省财政厅 

2022年6月23日

  (联系人及电话:刘湘莲,020-83170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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