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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广东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131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2020年06月23日 来源:本网原创稿

(A类)

粤财人案〔2020〕261号

周剑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现有研发加计扣除税收政策的建议收悉。经综合省科技厅、省税务局的意见,现答复如下:

  您提出的“进一步提高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选择广东省部分地区试点实施企业所得税税收抵免优惠政策和加计扣除政策并行的措施”等建议,对鼓励企业创新具有积极意义。

  目前,国家对企业研发费用实施加计扣除优惠,即对企业研发费用在税前据实扣除基础上,允许再加计扣除一定比例。自实行研发费加计扣除政策以来,国家已多次调整享受优惠政策的标准,不断扩大政策执行范围,如,自2016年起放宽了适用加计扣除政策的研发活动范围,并扩大了研发费用口径,同时简化了审核管理,不再由企业提供相关研发鉴定证明;自2017年起,将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提高到75%。据统计,2017年全省(不含深圳市,下同)享受加计扣除政策企业数量达到了25802家,金额674.47亿元,户均261.40万元。其中,享受50%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企业9879家,加计扣除额438.55亿元,户均443.92万元;享受75%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企业15923家,加计扣除额235.92亿元,户均148.16万元,享受75%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企业占所有享受该政策企业的61.71%,加计扣除额占比为34.98%;自2018年起,对符合条件的委托境外研发费用也允许税前加计扣除,并将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提高到75%的政策由科技型中小企业扩大至所有企业,政策受惠面进一步扩大。据统计,2018年全省享受加计扣除政策的企业数34417家,加计扣除额达到1216.55亿元,户均353.47万元,分别较2017年增长33.39%、80.37%、35.22%。总体上看,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实施以来,我省享受政策的企业户数和优惠金额呈稳定增长态势,实施效果明显,企业获得感强,对降低企业研发投入成本,进一步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有明显的积极作用。

  从高新技术企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情况来看,2017和2018年,全省享受加计扣除的高新技术企业数量分别为17417家和27185家,分别占全省受惠企业数量的67.5%和78.99%,加计扣除额分别为540.61亿元和1029.96亿元,分别占全省加计扣除额的80.15%和84.66%,户均值分别为263.73万元和354.26万元。由此可见,高新技术企业是我省享受加计扣除优惠政策的主力军,享受优惠政策的企业数量和研发费用减免金额连年增加,政策效应得到了充分体现。此外,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科技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粤府〔2019〕1号)有关规定,为进一步降低企业研发成本,我省在全面执行国家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75%政策基础上,鼓励有条件的地级以上市对评价入库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增按25%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标准给予奖补,并调整优化企业研发财政补助政策,持续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并适当向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企业倾斜。同时,我省各部门通过不断加强政策宣传、细化政策梳理、建立优惠跟踪管理机制、强化政策辅导、优化纳税服务等方式,将研发加计扣除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下一步,我们将在继续落实好国家鼓励创新的税收优惠政策的基础上,对国际上一些通行做法进行深入细致研究和比较,结合您所提建议,主动收集社会各界对完善研发加计扣除政策的意见建议,统筹研究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问题,及时向财政部反映,为进一步完善我国科技创新税收政策体系提供政策参考。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你们对财政工作的关心支持。

  广东省财政厅

  2020年6月22日

  (联系人及电话:翟玲妍,020-83170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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