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广东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610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2020年06月15日 来源:本网原创稿

(C类)

粤财人案〔2020〕267号

 冯琨琮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粤港澳大湾区设立国家会计学院助力大湾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建议》收悉。经综合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等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的颁布,为粤港澳大湾区会计服务业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和挑战,迫切需要培养一支具有国际化视野的高端会计人才队伍。近年来,我省一直高度重视会计人才特别是高端会计人才培养工作,采取多种措施努力提高我省会计人才队伍素质。随着粤港澳大湾区经济高质量发展,国际化高端会计人才需求将迅速增长。在粤港澳大湾区设立国家会计学院的设想,对于支持粤港澳大湾区现代专业服务与金融服务发展,落实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国家教育示范区,打造教育与人才高地等政策具有重要意义。但经反复与相关部门沟通协商,目前在粤港澳大湾区内选址广州设立国家会计学院的条件还不成熟。具体情况如下:

  一、我省现有教育资源基本可以满足会计人员继续教育需求

  目前,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主要包括依照法律法规要求进行继续教育、单位和个人根据工作需要或自我提升需要参加继续教育等几种情况。一是依照法律法规要求进行继续教育。根据《财政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通知》《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要求,我省积极开展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我省继续教育实行属地管理原则,主要采取面授和远程课程学习等方式。省属单位可以选择委托高等院校或者省级以上会计类行业协会等采取面授方式开展继续教育,个人也可自行选择符合资质的面授培训机构参加继续教育培训。二是单位和会计人员根据工作需要或自我提升需要参加继续教育。我省单位和会计人员可以自主选择符合资质的继续教育培训机构参加学习教育,同时也可以参加高等院校组织的各种培训学习,努力提升自身会计专业水平。如单位可以推荐会计人员参加财政部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培训,符合条件的会计人员也可以通过考试参加财政部、省级财政部门举办的高端会计人才培养教育。下一步,我们将充分利用我省高等院校丰厚的教育资源,加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特别是开展中高端会计人才的培养工作。

  二、粤港澳大湾区内高等院校数量较多,粤港澳三地教育资源优势互补,目前通过多种形式共享教育资源

  《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落地实施以来,粤港澳高等教育合作不断深化,粤港澳年轻一代会计专业人士的交流合作也不断加深。一是通过粤港澳高校联盟等共享教育资源。由中山大学率先倡议,并与香港中文大学和澳门大学共同发起的粤港澳高校联盟,逐步实现港澳教育资源与内地共享,共同推进国际人才高地建设。据了解,目前通过“粤港澳大湾区高校在线开放课程联盟”上线优质会计专业课程达35门,面向联盟高校免费共享。二是通过合作办学等方式共享教育资源。随着政策有效实施,不断探索合作办学新模式,引进港澳一流教学资源,支持港澳高校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开展合作办学,加强人员互访、学分互认、设施共享和共建优势学科等合作。下一步,我省将努力整合教育资源,比如通过设立省会计教育培训基地、争取国家会计学院在粤港澳大湾区设立培训基地等形式,推进我省高端会计人才教育培养。

  鉴于以上情况,近年内在粤港澳大湾区选址广州设立国家会计学院的可行性和必要性还需要进一步论证。下一步,我厅将积极向财政部(会计司)建议,继续加强与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的沟通联络,持续推进相关论证工作。同时,进一步统筹推进包括注册会计师等高端会计人才培养,构建我省高端会计人才教育培养平台。努力做大做强既有会计院校,充分发挥既有会计院校的教学力量,大力培养高素质、复合型、国际化、管理型高端会计人才,助力粤港澳大湾区经济高质量发展。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广东省财政厅

  2020年6月13日

  (联系人及电话:李志宏,020-83170299)

图片链接: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 图片链接:广东省财政厅网上服务窗口
网站地图 | 联系方式 | 交通指引 | 版权声明 | 网址域名 | 浏览建议 | 隐私保护 | 法律责任
copyright 2006 www.gd.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广东省财政厅 技术支持:广东南方网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粤公网安备44010402001407号 粤公网安备44010402001407号 粤ICP备20008773号
网站标识码4400000038
建议使用1024×768分辨率 IE9.0以上版本浏览器
联系电话:020-83170170 仅受理网站建设维护相关事宜
网站官方微信
"广东财政"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