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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广东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275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2020年05月19日 来源:本网

(A类)

粤财人案〔2020〕257号

吕彩霞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安排一般债券支持江门建设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你们从江门市建设发展需求出发提出的有关意见具有积极意义,我厅将结合我省新增债券管理和区域协调发展的实际情况,认真研究完善新增债券分配机制,发挥新增债券政策效应,加大对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支持力度。

  一、新增债券分配情况

  我省新增债券分配充分考虑人大代表意见建议,2019年坚持全省“一盘棋”,牢固树立“先谋事、再排钱”的工作理念,新增债券分配注重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对包括江门市在内的珠三角地市予以重点支持,其中安排江门市新增专项债券44亿元,比2018年增加20亿元,增幅达83.5%。2020年新增债券分配进一步加大对粤港澳大湾区相关地市的支持力度,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集中财力办大事的原则,省财政已分配江门市2020年提前下达部分新增专项债券34.3亿元,为江门市扩大有效投资,推动重点领域和重大项目建设提供了资金保障。

  从近年财政部下达各省的新增债券类型看,一般债券主要用于支持财力较困难的中西部地区,分配东部省份的一般债券规模较少,如2019年下达我省一般债券346.2亿元,占全省额度的比重仅为16%。预计以后年度下达我省的一般债券额度增量十分有限。与此同时,中央高度重视专项债券对带动扩大有效投资的作用,大幅提高专项债券规模。考虑到区域协调发展需要,省内一般债券重点倾斜支持更为困难的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专项债券支持粤港澳大湾区等重点发展区域。建议江门市抓住政策机遇,重点研究用好用足专项债券,做实做细专项债券项目储备和前期工作,为建设大湾区重要节点城市,推进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促进江门县域经济发展争取更加有力的资金支持。

  二、转移支付安排情况

  为确保财政稳健运行,地方建设投资的资金需求主要通过预算安排保障,不足部分适度举债予以补充。考虑到江门市公共服务补短板的实际需要,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构建“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新格局的部署,省财政厅积极完善与区域发展定位相适应的省以下财政体制,通过实施差异化的财政支持政策,完善转移支付制度,为江门市加快发展提供资金保障。2019年,省财政安排江门市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合计133亿元,同比增长20%。其中,在财力性转移支付资金安排上对江门市予以倾斜支持,2018、2019年安排江门市均衡、生态及老区苏区等省级财力性转移支付资金共18亿元,两年累计新增10亿元。江门市可统筹使用上述财力性转移支付资金,促进当地经济发展。

  下一步,省财政将结合人大代表意见建议,进一步研究完善新增债券管理政策,根据财政部下达的2020年新增债券额度和债券类型,在确保地区债务风险可控、偿债财力稳定充足的情况下,对江门市新增债券需求进一步予以研究支持。建议江门市统筹省财政下达的新增债券额度和其他省级转移支付资金,用于符合条件的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相关项目,多渠道解决重大项目资本金,保障本地经济社会发展。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你们对财政工作的关心支持。

广东省财政厅

2020年5月18日

  (联系人及电话:廖燕妮,020-831703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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