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广东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043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A类)
粤财人案〔2019〕310号
朱庭通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大对生态发展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投入力度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厅赞成建立长效机制,通过输血和造血,提高北部生态发展区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能力,推动区域协调均衡发展。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构建“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新格局,促进全省区域协调发展等有关部署,省财政不断完善各项体制机制,实施与区域发展定位相适应的财政转移支付政策,加大包括韶关市在内的生态发展区财力支持力度,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据统计,2018年省财政安排韶关市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达233.6亿元,增长24.7%,占其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69%,成为韶关市财力的重要来源之一,有效保障了当地社会民生事业发展。主要措施有:
一是完善省级转移支付体制。研究建立普惠性的均衡性转移支付制度,构建托底保障机制和财力均衡机制,增强含韶关市在内的欠发达地区“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保障能力。坚持省级财力下沉,加大对含韶关市在内的欠发达地区的财力性转移支付力度,2018年省财政安排韶关市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124.9亿元,增长16.3%。印发《广东省财力薄弱镇(乡)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实现对含韶关市在内的欠发达地区县(区)的财力薄弱镇(乡)全覆盖,镇均补助标准从160万元提高到190万元,兜住财力薄弱镇(乡)底线。
二是完善生态保护区财政补偿机制。制定《广东省生态保护区财政补偿转移支付办法》,扩大生态保护补偿范围,将韶关市所有县(市、区)均纳入补偿范围,加大生态保护补偿力度,建立财政补偿和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结果及生态环境状况挂钩机制,促进生态地区在高水平保护中实现高质量发展。2018年省财政共安排韶关市生态保护补偿转移支付12.5亿元,同比增长94%。2019年安排14.7亿元,同比增长18%。
三是推动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共同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对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事权,根据“一核一带一区”功能定位将全省121个县(市、区)精细划分为4档,分别为第一档27个,第二档53个,第三档11个,第四档30个。韶关市的南雄市、乳源县享受第一档政策(补助比例100%),其余县(市、区)全部享受第二档政策(补助比例85%),切实减轻市县负担,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四是深入推进省级预算管理“放管服”改革。推广“大专项+任务清单”模式,便于基层实施的项目由市县自行确定,增强市县统筹能力。完善涉农资金管理体制机制,通过“省定项目不超过50%,下达市县约束性任务不超过50%的两个50%”双控要求,赋予市县涉农领域资金使用更大自主权,提升财政支农政策效果和涉农资金使用效益。
下一步,省财政将继续通过完善财政体制机制加大对韶关市等欠发达地区的支持力度,兼顾政策的公平性、统一性和差异性,精准有效支持包括韶关市在内生态发展区的民生事业发展,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促进全省区域协调发展。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你们对财政工作的关心支持。
广东省财政厅
2019年6月23日
(联系人及电话:明伦,020-831706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