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广东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853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粤财人案〔2019〕279号
(A类)
庞亚轩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将吴川市纳入财政省直管县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我省财政省直管县改革情况
2010年起,按财政部要求,我省开展省直管县财政改革试点,主要是在收支划分、转移支付、资金往来、预决算、年终结算上建立省与县直接联系,但不影响其他县与试点县享受一致的省级财政转移支付政策。近年来,省政府要求全省各级财政树立管财理财“一盘棋”意识,并进一步压实地级市管理的主体责任,按照“下管一级”的管理原则,加强地级市对县级的管理力度和水平。据此,我厅正在进一步研究完善省市共同帮扶县(市)发展的体制机制,将对包括省直管县财政改革在内的相关工作进行统筹谋划。
二、省财政在资金安排上对欠发达地区一视同仁地给予倾斜支持
为支持县域经济发展,我省从2005年起在收支划分和转移支付分配方面已建立了省与县(市)的直接联系。以吴川市为例,省要求湛江市不能另行集中吴川市的财力,一般性转移支付直接分配至吴川市,扩大了吴川市的财权,为当地社会发展提供有力财力保障。同时,省财政在下达各项转移支付资金时,已将分配资金额度测算细化至县级,并在发文时明确将资金戴帽到包括吴川市在内的县(市、区),地级市财政无需再进行二次测算分配,确保试点县和其他县在分配标准上的一致。
近年来,省财政不断加大对包括吴川市在内欠发达地区的转移支付力度。2018年省财政安排吴川市转移支付(含税返)38.3亿元,比2017年增加了1.2亿元。2018年省对吴川市转移支付占当地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8.1亿元的79.6%,成为吴川市重要财力来源。
为有效解决包括吴川市在内的欠发达地区仍然存在发展不均衡、财力相对薄弱的困难,省财政厅认真研究吸纳省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构建“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新格局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缩小差距”的目标,建立财力均衡机制,完善区域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和“老少”地区扶持机制,通过加大一般性转移支付力度,增强市县托底保障能力,提升包括吴川市在内的欠发达地区“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保障能力,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同时,省财政将建立健全全省“一盘棋”工作机制,完善省对市、市对县的财政指导管理:一方面,压实地市责任,提高资金下达、拨付效率;另一方面,结合新形势下的财政管理工作要求,研究推广省直管县在部分领域的成功经验,进一步增强市县发展后劲。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支持。
广东省财政厅
2019年6月1日
(联系人及电话:陈俊吕,020-83170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