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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广东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569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2018年07月04日 来源:预算处

  粤财人案〔2018〕302号

石中心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粤北山区市基础设施建设支持的建议收悉。您提出的意见针对性强,对省财政进一步完善转移支付机制具有重要的指导和借鉴意义。经综合省发展改革委、省国土资源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省级预算转移支付力度尽量多向粤北山区倾斜的问题

  近年来,省财政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促进粤东粤西粤北发展,不断增强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发展后劲。

  (一)省级积极调整收入划分体制,增强省级调控能力,加大对粤东粤西粤北转移支付力度。省财政按照“压省级,保地方”的思路,不断压缩省本级支出规模,大力调整支出结构,集中财力向欠发达地区倾斜,加大对市县财政的转移支付力度,解决地方财力支出需要。2010年,我省将“四税”省与市县分享比例由“四六”调整为“五五”。2016年,将中央下放增值税25%部分留在省级,通过适当集中珠三角财力,增强省级调控能力,进一步加大对粤东粤西粤北转移支付补助。2017年,省级从粤东粤西粤北12市分享收入仅为371亿元,而省对粤东粤西粤北12市转移支付(含税收返还)达2161亿元,是省级分享其税收收入的5.8倍。

  (二)省级积极完善转移支付制度,促进基本公共公共服务均等化。2017年省财政预算安排转移支付3461.9亿元,资金向粤东粤西粤北欠发达地区倾斜,缩小区域间财力水平差距。一是建立激励性转移支付,重点从制度上激励和促进县级努力开拓财源,充分调动县级发展经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2017年,省财政安排激励性转移支付318.7亿元,比2016年增长16.6%。二是实行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实行“以奖为主、以补为辅”的资金分配机制,重点提高县级“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的财力保障能力。2017年省财政安排县级基本财力保障奖补资金147.6亿元,比2016年增长4%。三是建立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对国家级、省级重点生态功能区实施激励与补偿相结合的财政补偿机制。2017年省财政安排生态保护补偿资金27亿元,比2016年增长15.9%。上述的资金均属于省级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可由地方根据当地行政运行、建设发展的需要,自主确定资金的使用方向,促进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四是除一般性转移支付外,我省建立对市县专项转移支付制度,促进市县各项社会民生事业的发展。2017年,省财政安排专项转移支付1109.5亿元,比2016年增长13.2%。2018年,全面清理整合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将2017年的49项、245个用途清理整合为12项、87个用途,按轻重缓急原则编列具体项目,促进资金精准投向,进一步提高专项转移支付对市县民生事业发展的有效支持。大部分重点生态功能区都位于粤北山区,粤北山区除了和其他地区同样享受转移支付外,能更多享受生态功能区政策和资金。

  二、关于省级预算对粤北山区的转移支付增加一般性转移支付的额度的问题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的决策部署,为市、县政府更好履行职能提供财力保障,省财政按照“压专项、扩一般”的改革思路,不断完善转移支付支出结构,近年来省财政对市县一般性转移支付占转移支付的比重一直维持在60%以上。2017年,省财政安排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一般性转移支付1280亿元,比2013年增加702亿元,年均增长22%。其中,2017年省对韶关市一般性转移支付107亿元,比2013年增长63亿元,年均增幅25%。2017年韶关市一般性转移支付占比57.3%,比2013年占比比重44.8%,提高了12.5个百分点。对各市县来说,受财力水平、专项领域项目情况等因素影响,各地的一般性转移支付占比不尽相同,有高有低,而且同一地区的上级转移支付占比在各年度间也会存在波动。

  专项转移支付和一般转移支付都是各地重要的财力来源,特点各有不同。适当的专项转移支付对督促落实上级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促进某项经济社会事业发展是必不可少的。下一步,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省财政正开展“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模式改革,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将尽量下放项目审批权,由市县结合实际需要自行选择和审批项目,将更加有利于发挥市县积极性和主观性。

  三、关于加大对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基础设施建设融资支持的问题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在规划布局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及筹措项目资金时,已向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加大了倾斜力度,省财政也已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及时足额落实了重要基础设施项目省级资本金。如国铁干线项目,目前在建及拟新建的国铁干线项目主要集中在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对于欠发达地区(含粤东粤西粤北地区12市及肇庆、江门、惠州3市),国铁干线资本金原则上仍由省(部)、市按7:3的比例负担;对原中央苏区县境内重大基础设施项目资本金由省级全额承担。2018年新增债券更加注重对接省定重点基础设施项目,实现粤东粤西粤北地区省定重点项目资金需求、珠三角地区国铁干线项目资金需求、原中央苏区高速公路资金需求“三个全覆盖”,努力使每一分钱都用在刀刃上,确保债券资金尽快落地见效。

  (一)关于加大基础设施基金对粤北山区基础设施建设支持的问题。我省充分发挥基金对基础设施建设的撬动作用,积极推动省专项建设基金和省基础设施投资基金合作金融机构与粤北山区基础设施项目进行对接,将符合条件的项目纳入基金投资范围,为项目提供资本及并跟投跟贷,推动解决项目建设资金问题。其中,原粤东粤西粤北振兴发展股权发展基金共投入9.3亿元,用于韶关芙蓉新区起步区建设。目前广东省基础设施投资基金已组建设立,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专业管理、防范风险的原则进行管理。建议包括韶关市在内的粤北山区可积极与广东省基础设施投资基金对接,符合条件的项目可推荐纳入广东省基础设施投资基金投资项目范围。

  (二)关于加大对韶关市基建投资转移支付力度的问题。2018年省财政分配韶关市新增债券额度34亿元,已全额满足韶关市申报的省定基础设施重点项目融资需求,比2017年韶关市新增债券31.2亿元,增加2.8亿元。2012年以来,省发展改革委加强指导和服务韶关市符合条件的企业合计发行24亿元企业债券,通过资本市场募集低成本、长期限资金,支持韶关市基础设施建设。建议韶关市统筹用好各项资金,全面落实重点基础设施项目资本金,加快推进基建项目的落地实施。

  (三)关于加大对韶关市推进PPP项目指导的问题。

  一是加强对韶关市PPP项目指导。省财政厅通过每年举办全省PPP管理培训班,对各市县财政部门进行政策指导和业务培训。同时,省财政厅在省PPP项目库入库审核过程中,及时将项目审核意见下发各地市,指导各地完善项目资料后重新申报。下一步省财政厅将在培训宣传、日常管理中继续加强对包括韶关市在内各市推进PPP项目的指导力度。

  二是支持韶关市符合条件的PPP项目入库。按照我省PPP项目审核的流程,政府发起PPP项目的,应当由行业主管部门提出项目建议(社会资本发起的,应向各级行业主管部门提交项目建议书),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授权的项目实施机构编制项目实施方案,提请同级财政部门开展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通过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审核的项目,准备完整的项目入库申报材料,由各级财政部门逐级上报至省财政厅。省财政厅组织进行项目入库审核,将通过审核的项目纳入省PPP项目库管理,并在PPP综合信息平台将项目信息提交财政部审核,待财政部PPP中心审核通过后,正式纳入财政部PPP项目库并将项目信息对外发布。目前,省财政厅正在研究修订《广东省PPP项目库审核规程》,并充分征求了韶关市等有关地市财政部门意见,下一步将正式出台。建议韶关市相关PPP项目按规定流程申报入库,省财政厅审核后将符合条件的项目纳入省PPP项目库,并及时提交财政部审核。截至目前,韶关市已纳入省PPP项目库管理的项目15个,总投资额268.6亿元。其中,3个项目已签约落地进入执行阶段,总投资额139.8亿元。

  三是加强对韶关市PPP项目的政策和资金支持。财政部和有关部委已陆续出台了在垃圾和污水处理、收费公路、综合管廊、重大水利工程、水污染防治、公租房、养老服务、民办教育等公共服务领域推广运用PPP模式的指导意见,建议韶关市用好国家有关政策,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规范发展PPP项目。同时,省财政适当安排PPP工作经费,用于支持各地开展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其中已下达韶关市2018年PPP工作经费20万元。

  (四)关于争取相关商业性银行和政策性银行能放宽对韶关市贷款政策的问题。人民银行广州分行高度重视金融支持粤北山区发展。一是加强对金融机构支持粤北地区振兴发展的政策引导。二是综合运用货币政策工具引导粤北山区的稀缺信贷资源用在当地。2017年韶关南雄、乐昌县域农业银行三农金融事业部执行比中国农业银行低2个百分点的优惠存款准备金率,释放资金近6000万元。2017年累计向韶关法人金融机构发放再贷款1.5亿元,法人金融机构运用再贷款资金发放的贷款利率比其他贷款利率低0.92个百分点。三是拓宽企业融资渠道。2017年,韶关全口径跨境融资业务累计签约金额6512.42美元,提款3992美元,有效促进企业节省融资成本约1100万元人民币。在各项政策和工具的引导下,粤北山区信贷保持合理增长,信贷结构不断优化,对基础设施建设等重点项目的支持力度不断增强。截至2017年末,韶关市各项贷款余额876.77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04.25亿元、增长13.5%,增速比上年高7.94个百分点,贷款余额增幅比全市GDP增幅高7.6个百分点、比全市银行各项存款增幅高8.39个百分点。其中为市内25个重点项目提供建设项目贷款余额为66.28亿元,比上年末增长88.03%。下一步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将继续引导金融加强粤北山区实体经济发展的支持,优化金融资源配置结构,突出对粤北地区基础设施建设等经济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支持,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粤北地区经济高质量发展。

  按照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省财政厅在认真研究吸纳省人大代表提出建议的基础上,开展了大量的调研和学习,印发了《关于深化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管理改革的意见》,其中,要求推广“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模式,要求省业务主管部门原则上要下放专项资金项目审批权,允许市县在完成专项转移支付要求的约束性任务后,将剩余资金在专项内统筹使用,提高了市县的自主权。下一步,我省拟拟完善省级财政转移支付体制。初步思路是按照打造“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新格局的要求,研究实施与区域发展定位相适应的转移支付政策,进一步加大对市县的转移支付力度,包括加大对北部生态发展区的生态补偿水平,在高水平保护中实现高质量发展;深化“压专项、扩一般”改革,逐步提高一般性转移支付占转移支付总量的比重;完善欠发达地区基础设施投融资机制等。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支持。

  广东省财政厅

  2018年6月30日

  (联系人及电话:郑小琳,020-8317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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