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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广东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228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2018年07月02日 来源:预算处

  粤财人案〔2018〕299号

胡慕珏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大对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省级财政支持力度的建议收悉。你们提出关于“省财政加大对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的省级财政支持力度。将2017-2021年,省财政将来源于花都区的市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省级分成超过2016年基数部分,连续五年专项补助花都区用于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建设”的建议针对性强,对完善转移支付机制,促进珠三角优化发展具有很强的参考和借鉴意义。经研究,答复如下:

  一、省财政已对含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在内的广州市给予税收增量返还及收入划分政策支持。一是自1996年起,省财政就开始对广州市上划省“四税”给予增量返还。2016年营改增后,省政府印发《关于明确营改增后广州市上划省“四税”增量返还及金融保险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增量返还有关事项的通知》,对广州上划省“四税”增量部分按12.5%给予返还补助。2017年补助达91.32亿元,其中,金融保险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返还达26亿元。该政策在珠三角地市中仅广州市享受。二是2017年省财政对广州市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合计464.83亿元,较上年增长13.83%。上述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可由广州市统筹安排用于支持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建设。三是2016年省将金融保险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由省级固定收入调整为省与市县五五分享,充分调动市县特别是广州市发展金融行业的积极性。2017年广州市分享金融保险改征增值税44亿元。

  二、加强组织领导,引导试验区创新体制机制。一是完善工作机制。成立了由省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省、市、区三级参与的广东省绿色金融改革创新工作领导小组,并建立省市区三级联动、政学商高效互动的工作机制。二是制定出台系列政策举措。联合省环境保护厅等单位在出台《关于加强环保与金融融合促进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的基础上,推动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建设作为金融强省建设重点工作,写入“金融十条”和省政府工作报告。三是支持试验区出台配套政策。指导花都区制定出台支持绿色金融绿色产业发展的“1+4”配套政策文件,明确从2017年起,花都区财政连续五年每年安排不低于10亿元的专项资金支持绿色发展。根据“1+4”政策,试验区对开展绿色信贷、绿色基金、绿色债券、绿色保险等绿色金融业务的金融业各类机构,按其损失金额的20%给予风险补偿,最高补贴100万元。四是加大专项资金支持。从扶持金融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450万元,专项用于支持试验区绿色金融街的建设。五是创新产融对接机制。指导广州市制定《广州市绿色金融试验区绿色企业和项目库管理办法》,建立绿色企业和绿色项目库运营机制,定期举办绿色项目产融对接会。六是创新绿色企业和绿色项目认证机制。指导花都区编制试验区绿色企业认证规范与绿色项目认定规范,从企业与环境、项目技术水平、项目与环境等多维度明确了绿色企业和绿色项目的认定规范,界定了绿色企业、绿色项目的范围。

  三、支持创新产品服务,拓宽绿色企业融资渠道大,引导和激励绿色资金投入绿色产业发展。一是推动绿色信贷发展。支持广州市第五资源热力电厂获得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广东省分行15年期、基准利率下浮15%的近6亿元绿色信贷资金,有效降低项目资金成本。市区联动,共同推动解决广州市公交集团2018年4902台新能源公交车约50亿元绿色信贷资金。二是加快推动绿色债券发行。鼓励银行机构发行绿色金融债,广州银行50亿元绿色金融债发行顺利推进并将定向投向试验区绿色项目。支持企业发行绿色企业债,广州发展集团发行24亿元广东省首单绿色企业债券,广州越秀集团联合广纸集团发行了20亿元全国造纸行业首单绿色债券(中期票据)。三是提高绿色保险覆盖率。积极推广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安全生产责任保险、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确保试验区实现131家首批企业环境污染责任险、安全生产责任险投保全覆盖。支持人保财险广州分公司与广州碳排放权交易所合作探索开展碳交易履约保险。积极开展绿色保险创新,在花都区选取具有代表性的企业试点“绿色产品食安心责任保险”、“绿色农保+”、“绿色农产品质量安心追溯保险”、“蔬菜降雨气象指数保险”等创新型绿色保险产品。四是积极设立绿色基金。支持花都区设立政府引导基金空港投资基金、广州北站基金、绿色低碳发展基金;积极研究设立绿色发展基金、绿色产业担保基金等,推动各类绿色基金集聚,撬动和引导社会资本,为试验区绿色产业和项目发展提供资金支持。五是创新碳金融业务。积极支持广州碳排放权交易中心开展碳排放权交易、碳配额抵押融资等碳金融业务。目前,广州碳排放权交易中心累计成交配额突破6500万吨,总成交金额超过15亿元。完成广州地区首笔碳排放权交易人民币跨境结算业务,为英国石油公司(BP)通过碳交易人民币专用存款账户(NRA)买入10万吨碳排放配额办理交易结算。在花都区梯面镇选取3万亩林地开展林业碳普惠项目,预计每年可以产生碳普惠减排量(PHCER)7500吨,预期收益约50万元。六是大力提升绿色金融服务水平。支持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华南地区首个绿色金融政务服务中心“广州绿色金融街”,建立绿色快速审批服务通道,为试验区企业和项目提供“一站式”政务服务,对于进驻绿色产业园区的企业工商注册登记1天内办结,大力提升审批效率。

  四、推动区域合作,共建粤港澳绿色金融圈坚持开放发展,主动服务、鼓励绿色金融试验区积极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一是积极参与区域金融活动。在第14届国际金融论坛(IFF)全球年会、第6届广州金交会上举办绿色金融专题论坛;结合2018年6月份在广州召开的中美金融研讨会,举办绿色金融专题论坛,通过参加金融论坛等形式,大力推介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的政策优势、环境优势,吸引港澳地区金融机构来试验区开展绿色金融业务。二是加强与港澳绿色金融合作。推动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太平行证券等企业牵头在试验区设立以绿色业务为主的合资证券公司,并将绿色金融合作列入粤港金融合作第九次专责小组议题。三是开展大湾区绿色金融合作。支持试验区加强与深圳、珠海、佛山等大湾区各城市之间的交流,开展大湾区绿色金融合作。

  目前,我厅正按照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完善省级财政转移支付体制的要求,结合“一核一带一区”的区域发展功能定位,研究实施与区域发展定位相适应的财政转移支付政策,将一并统筹研究支持含试验区在内的广州等珠三角核心区高质量发展。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你们对财政工作的关心支持。

  广东省财政厅

  2018年6月30日

  (联系人:马忠华,电话:020-8317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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