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外汇局进一步便利跨国公司跨境资金统筹使用
记者12日从中国人民银行获悉,央行、外汇局决定在深圳、北京开展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首批试点,进一步便利跨国公司企业集团跨境资金统筹使用。
央行表示,此举是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粤港澳大湾区、中国(北京)自由贸易试验区和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建设的总体部署,支持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此次试点面向信用等级较高的大型跨国公司企业集团。
从具体内容看,试点将统一本外币政策,整合现有各类资金池,实现跨国公司企业集团内跨境本外币资金一体化管理。实行双向宏观审慎管理,适度调整外债和境外放款额度,在稳慎经营理念基础上提升跨境投融资的自主性和资金利用效率。还将进一步便利资金划转和使用,主办企业国内资金主(子)账户结汇资金可直接进入人民币国内资金主(子)账户,国内资金主账户资金可直接下拨至成员企业自有账户办理相关业务。
此外,试点将实现一定额度内意愿购汇,购汇所得外汇资金可存入国内资金主账户,用于对外支付。还将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加强统计监测,强化风险评估、非现场核查与现场检查,从而有效防范跨境资金流动风险。
央行表示,下一阶段央行、外汇局将根据试点情况及政策效果,进一步完善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管理框架,不断提升跨境贸易和投融资便利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