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宣传培训经费的通知
粤财社〔2024〕273号
有关地级市财政局:
为提高预算完整性,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按照预算管理规定,现提前下达你市2025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宣传培训经费预算(详见附件1),并且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项资金收入列2025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49医疗卫生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025年度“2101506医疗保障经办事务”。各地财政部门应将上级财政提前下达的转移支付预计数全额编入本级预算,做好资金分解下达相关工作。此项资金待2025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
二、请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宣传培训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粤财社〔2019〕8号)有关规定,配合医保部门统筹使用好省级补助资金,支持做好扩面征缴及与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宣传培训相关工作。
三、请各地严格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对照本次下达的绩效目标(附件2)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财政资金发挥预期效益。
附件:1.提前下达2025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宣传培训经费分配表
广东省财政厅
2024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