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均衡性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
粤财预〔2024〕69号
有关地级市财政局,有关县(市、区)财政局:
为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各地基本公共服务等支出需求,现下达2024年均衡性转移支付资金(具体金额详见附件)。此项资金列入2024年度“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均衡性转移支付收入(1100202)”科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财政通过“数字财政”系统下达转移支付资金项目和指标,各地财政部门要在本地“数字财政”系统接收并确认项目和指标数据,接收情况纳入考核通报。
二、各地要按照中央和省的部署要求,妥善安排、合理用好省补助资金,重点用于保障“三保”、基本公共服务等支出需求,积极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广东省财政厅
2024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