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广东省疾病控制中心关于印发《广东省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中央补助资金(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卫生健康人才培养、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管理实施细则(2024年修订)》的通知
粤财社〔2024〕157号
省直有关单位,各地级以上市财政局、卫生健康局(委),财政省直管县(市)财政局、卫生健康局: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广东省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中央补助资金管理,提高资金的安全性和有效性,省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省疾控局联合制定了《广东省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中央补助资金(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卫生健康人才培养、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管理实施细则(2024年修订)》,现予以印发。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向省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省疾控局反馈。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广东省疾病控制中心
2024年9月25日
附件:广东省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中央补助资金(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卫生健康人才培养、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管理实施细则(2024年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