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乡村振兴专项(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方向)2024年中央基建投资预算的通知
粤财农〔2024〕104号
平远县财政局、德庆县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乡村振兴专项(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方向)2024年中央基建投资预算的通知》(财建〔2024〕220号)及《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转下达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建设2024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粤发改投资〔2024〕245号),现下达2024年中央基建投资预算4000万元(具体项目金额、科目见附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按照中央基建投资预算有关文件要求,切实管好用好专项资金,抓紧将资金安排到具体项目,加快资金拨付使用进度,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切实加强资金监管,不得挤占、截留或挪用,确保专款专用。年终请按要求统一编列决算。
二、请严格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对照本次下达的绩效目标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财政资金发挥预期效益。
附件:1.乡村振兴专项(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方向)2024年中央基建投资预算分配明细表
2.广东省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建设2024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绩效目标表
广东省财政厅
2024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