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资金预算的通知
粤财社〔2024〕162号
有关地级市财政局,有关县(市、区)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资金预算的通知》(财社〔2024〕64号),现下达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资金2,366万元(详见附件1)。资金收入列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科目“1100499其他收入”,支出列“2296002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科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安排惠州市1,285万元,支持开展财政部部署的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主要用于为符合条件的经济困难失能和部分失能老年人建设家庭养老床位,对其经常活动的居家场所进行适老化改造;支持开展居家养老上门服务,以提供相关服务的专业机构为依托,为符合条件的经济困难失能和部分失能老年人提供助洁、助行、助浴、助医、康复、巡访关爱等上门服务。
二、安排相关地市老年助餐服务经费,具体用于支持街道(乡镇)层面具有一定服务规模、运营相对稳定成熟的老年助餐点购置或更新相关设施设备,并适当向农村地区倾斜,引导建立可持续、可推广复制的运营机制与模式。
三、请各地财政部门与民政部门密切合作,确保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及时足额下拨到用款单位。同时,要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请加强财政资金绩效管理,按照中央和省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对照绩效目标(附件2)做好绩效监控,并将绩效目标对下分解,切实做好区域内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1.2024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资金安排表
2.绩效目标表
广东省财政厅
2024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