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安排2024年中央药品监管补助资金的通知
粤财社〔2024〕140号
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根据《财政部 市场监管总局 国家药监局关于下达2024年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行〔2024〕145号),现安排2024年中央药品监管补助资金(具体项目、金额和列支科目见附件1),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项资金专项用于支持开展药品监督管理和能力建设等工作。各有关部门(单位)要严格按照《财政部 市场监管总局 国家药监局关于印发〈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行〔2024〕140号)等规定,切实加强中央补助资金管理,提高补助资金使用效益。
二、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关于印发〈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预〔2015〕163号)等有关规定,各地各单位在预算执行中要对照本次下达的绩效目标(附件2),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省药监局要负责对各地各单位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财政资金发挥预期效益。
广东省财政厅
2024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