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重大区域发展战略专项(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方向)2024年中央基建投资预算的通知
粤财社〔2024〕137号
东莞市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重大区域发展战略专项(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方向)2024年中央基建投资预算的通知》(财建〔2024〕159号)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转下达重大区域发展战略专项(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方向)2024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粤发改投资〔2024〕208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现下达2024年重大区域发展战略专项(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方向)中央基建投资预算5,124万元(具体详见附件1),支出列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299999 其他支出”。
二、请抓紧将资金安排到项目单位,督促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强化资金监管,不得挤占、截留或挪用,确保专款专用。年终请按要求统一编列决算。
三、本次一并下达该项资金的绩效目标(详见附件2)。请按照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1.重大区域发展战略专项(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方向)2024年中央基建投资预算安排表(省卫生健康委项目)
2.重大区域发展战略专项(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方向)2024年中央基建投资预算绩效目标表(省卫生健康委项目)
广东省财政厅
2024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