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转下达2024年暴雨洪涝灾害灾后应急恢复中央基建投资预算的通知
粤财建〔2024〕30号
韶关市、肇庆市、清远市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广东省暴雨洪涝灾害灾后应急恢复2024年中央基建投资预算的通知》(财建〔2024〕93号),现将2024年暴雨洪涝灾害灾后应急恢复中央基建投资预算转下达给你们(金额及支出功能分类科目详见附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抓紧将资金安排至项目单位,督促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强化资金监督管理,不得挤占、截留或挪用,确保专款专用。
二、具体项目和绩效目标另行下达。
附件:2024年暴雨洪涝灾害灾后应急恢复中央基建投资预算安排表
广东省财政厅
2024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