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安排2023年第四季度农业保险保费省级财政补贴资金的通知
粤财金〔2024〕7号
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局:
根据你单位申请,现将有关资金安排事项通知如下:
一、安排省农业农村厅27337.318342万元,用于2023年第四季度农业保险(不含森林险种)保费省级补贴资金;安排省林业局1892.46万元,用于2023年度第四季度森林保险保费省级补贴资金(附件1)。以上资金列2024年度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30803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科目。请根据地市申请情况据实与有关承保机构结算,加强资金监管,不得挤占、截留或挪用,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根据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有关要求,现将本次安排资金的绩效目标一并下达(附件2)。请你单位加强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强化绩效目标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1.2023年第四季度农业保险保费省级财政补贴资金安排表
2.2023年第四季度农业保险保费省级财政补贴资金绩效目标表
广东省财政厅
2024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