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财政厅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广东省财政厅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部分组成,涵盖2023年广东省财政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广东省财政厅门户网站(http://czt.gd.gov.cn/)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广东省财政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不断提升公开质量和水平,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一)依法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一是立足厅门户网站这一信息发布主平台,集结微信公众号、厅内业务网站等平台形成内外联动、整体发声的矩阵效应,及时传递重大财政政策和重要财政工作信息。2023年,厅门户网站发布政府信息超3000条,网站总访问量近1400万次。二是围绕财政中心任务和重点工作做好宣传,在传统媒体和各类新媒体共同发力,组织媒体开展“走基层”调研采访,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等平台广泛宣传广东财政在服务保障“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制造业当家、绿美广东生态建设等方面的做法和成效,树立“发展所需财政所为”的良好形象,全年在各类媒体刊发稿件超过500篇。
(二)及时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严格落实省政府对于依申请公开工作的办理要求,及时受理、妥善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为申请人申请政府信息提供便利,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水平。2023年共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约260件,均在法定期限内答复办结。
(三)持续优化政府信息管理运用。一是多角度、全方位、及时有效宣传解读财政政策,对于公众关注的涉民生、涉企业相关政策,综合运用视频、音频、图片等多种解读形式,不断增强政策解读的亲和力、引导力和传播力,扩大财政政策的知晓度。二是严格执行内容发布审核机制,明确审核主体和责任,细化信息发布流程,加强公开内容审核把关,确保各类公开信息合法、准确、真实。
(四)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一是进一步优化厅门户网站运维管理,及时调整网站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栏目设置,强化网站信息搜索、办事服务等功能。二是完成厅门户网站适老化与无障碍改造,借助工具实现网站浏览辅助、智能导读、实时读屏等功能。三是持续加大“广东财政”微信公众号推广力度,全年共发布信息超400条,每条信息平均浏览量近1万次,订阅用户数量稳步增长。
(五)巩固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一是进一步畅通与社会公众互动交流渠道,保障公众对财政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2023年共完成厅门户网站网民留言办理超2500人次,通过厅门户网站开展3次意见建议征集、收到意见82条,为全厅政策文件制订等工作提供重要民意参考。二是加强公开平台维护管理,每季度开展厅门户网站自查,通过机器扫描、人工检查等方法,对发布信息链接可用情况、信息内容准确性进行检查,确保门户网站运行稳定、功能正常。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2023年,广东省财政厅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包括公开平台建设仍需加强,公开内容的全面性有待提升,部分政策解读材料传播度不足等。改进情况:一是以重点信息突出、结构层次分明、信息获取便捷为原则,完善厅门户网站公开栏目,通过撤、并、改等方式,进一步优化栏目设置;二是顺应“微时代”的微传播、快传播特点,用更加通俗易懂的语言解读财政政策,制作政策解读短视频或动画,积极在抖音、微博等新媒体平台进行推送,增强政策传播力和影响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广东省财政厅无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的相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