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第二批中央财政重大传染病防控补助资金的通知
粤财社〔2023〕178号
省直有关单位,各地级以上市财政局,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财政局,财政省直管县(市)财政局:
为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和《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关于报送中央财政2023年第二批重大传染病补助资金分配方案的函》,现下达2023年第二批中央财政重大传染病防控补助资金(具体项目、金额和列支科目见附件1)。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预算指标收入列入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310卫生健康”科目,支出列入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00409重大公共卫生服务”。
二、此项资金专项用于扩大国家免疫规划、艾滋病防治、结核病防治、血吸虫病防治、精神卫生和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新冠肺炎等重点传染病监测等工作。请各地严格按照《广东省重大传染病防控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等有关管理规定科学管理和使用资金,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防止出现挤占、挪用、虚列、套取补助资金等行为。
三、请各地严格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对照本次下达的绩效目标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财政资金发挥预期效益。此外,要组织本级主管部门制定项目明细绩效目标,于60日内报送省财政厅和省卫生健康委备案。
附件:1.2023年第二批中央财政重大传染病防控补助资金分配表
2.2023年第二批中央财政重大传染病防控补助资金调剂明细表(省本级)
3.2023年第二批中央财政补助重大传染病防控项目资金分配明细表
4.绩效目标表
广东省财政厅
2023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