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转下达2023年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工程(第二批)中央基建投资资金的通知
粤财社〔2023〕157号
有关地级以上市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23年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工程(第二批)中央基建投资预算的通知》(财建〔2023〕93号)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转下达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工程2023年第二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粤发改投资〔2023〕166号),现将2023年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工程第二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转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1)。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项资金专项用于广东省202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卫生领域工程(项目代码:10000013Z135060000070)。请按照预算法要求,及时将资金安排到项目单位,督促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切实加快预算执行,并加强资金监管,不得挤占、截留或挪用,确保专款专用。年终请按要求统一编列决算,并接受财政部广东监管局的监督。
二、请有关项目单位参照附件2制订项目具体绩效目标表并报业务主管部门备案,同时加强绩效运行监控,切实发挥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效益,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预算执行完成后,对照确定的绩效目标开展绩效自评,形成相应的自评结果。
附件:1.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工程2023年第二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安排表
2.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工程2023年第二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绩效目标表
广东省财政厅
2023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