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建立广东省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省级跨部门联席会议机制 进一步规范财务审计秩序 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的通知
粤财会〔2023〕5号
省委网信办、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审计厅、省国资委、省市场监管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法院,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财政部广东监管局、中国银保监会广东监管局、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23〕4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财务审计秩序 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30号)的工作要求,按照省政府工作部署,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广泛汇聚各方力量,进一步规范财务审计秩序、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现就进一步完善我省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省级跨部门联席会议机制(以下简称部门联席会议机制)及统筹推进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部门联席会议机制主要职责
从经济社会发展和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大局出发,通过部门联席会议前瞻性、系统性研究解决制约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的突出问题,构建起部门协同、多方联动、社会参与的监管工作格局,实现财会监督与其他监督有机贯通,全面提升监管能力和治理水平,有效遏制财务造假等违法违规行为,充分发挥注册会计师行业服务国家建设的积极作用。
二、部门联席会议机制成员单位
省委网信办、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审计厅、省国资委、省市场监管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法院,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财政部广东监管局、中国银保监会广东监管局、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等15个部门组建联席会议。部门相关分管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工作小组成员。其中,省财政厅为牵头单位。
联席会议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财政厅会计处,办公室主任由省财政厅会计处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办公室副主任由省发展改革委信用建设处、财政部广东监管局监管五处、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会计监管处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办公室成员由相关部门的相关处室的有关同志组成。
三、部门联席会议机制工作机制
联席会议工作小组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财务审计秩序 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方案(2023年修订版)》(详见附件)议定年度重点工作事项,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统筹推进相关工作。
联席会议决定事项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由联席会议工作小组办公室起草,按程序印发。各成员单位要及时向联席会议工作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落实情况,联席会议工作小组办公室负责做好跟踪督促落实,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情况。
联席会议不纳入省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不刻制印章。
四、部门联席会议机制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对属于上级主管部门职责范围的工作事项,要及时请示报告,加强协调配合。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密切关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积极研究解决方案,稳妥有效推进相关工作;加强沟通协调,强化信息共享,创新工作方法,建立长效机制,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附件:关于进一步规范财务审计秩序 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方案(2023年修订版)
广东省财政厅
2023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