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中央补助资金的通知
粤财建〔2023〕22号
梅州市大埔县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23年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建〔2023〕56号),现将2023年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中央补助资金下达给你们(具体项目、科目和金额详见附件1),此项资金请列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08,结算补助收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资金主要用于梅州市大埔县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工作。此项资金使用范围为公共传统建筑修缮、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人居环境整治、乡村特色发展产业奖补、制作传统村落数字影像资料等,不得用于工作经费、课题研究、规划方案编制、2022年及以前已给予支持的传统村落保护项目等支出事项,请按照中央文件要求使用。
二、请你局会同地方业务主管部门加强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对照本次下达的绩效目标,加强绩效目标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预算执行完成后,对照确定的绩效目标开展绩效自评,形成相应的自评结果。
三、请切实加快预算执行,并加强资金监管,不得挤占、截留或挪用,确保专款专用。年终请按要求统一编列决算。
附件:1.2023年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中央补助资金分配表
2.2023年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中央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
广东省财政厅
2023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