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项目评审结果公示
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有关工作的通知》(财办农〔2023〕12号)要求,省财政厅联合省农业农村厅组织有关市县申报2023年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项目,并由广东省财政厅预算绩效和政府债务监测评价中心组织开展了项目评审,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公示期间,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包括必要的证明材料)向广东省财政厅预算绩效和政府债务测评价中心提出,并注明联系人姓名和联系电话,不签署真实姓名或未提供证明材料的,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23年5月10日至5月16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单位:广东省财政厅预算绩效和政府债务监测评价中心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仓边路26号
邮 编:510030
联系电话:020-83176590,83176592
邮 箱:czt_nfpgzx@gd.gov.cn
广东省财政厅
2023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