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安排2023年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资金(省属中小学发展建设)的通知
粤财科教〔2023〕25号
广东实验中学、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华南师范大学附属小学:
根据省教育厅提供的方案,现安排2023年省级教育发展专项资金中的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资金(省属中小学发展建设)共6,000万元(具体金额见附件1,资金的绩效目标见附件2)。其中5,520万元列2023年度“2050204高中教育”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480万元列2023年度“2050202小学教育”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安排资金中,3,000万元用于广东实验中学高中校区扩建工程;其余资金主要用于学校改善办学条件,提升培养创新人才的基础能力,助力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二、各单位应抓紧将资金安排到具体项目,加快资金拨付使用进度,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切实加强资金监管,不得挤占、截留或挪用,确保专款专用。年终请按要求统一编列决算。
三、请严格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对照本次下达的绩效目标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财政资金发挥预期效益。
附件:1.2023年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资金(省属中小学发展建设)分配表
2.2023年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资金(省属中小学发展建设)绩效目标表
广东省财政厅
2023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