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安排2023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邮政快递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
粤财工〔2023〕12号
省邮政管理局:
按照《广东省邮政管理局关于申请下达2023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邮政快递业发展)专项资金的函》(粤邮管函〔2023〕9号),经研究,现安排2023年省级邮政快递业发展资金(具体项目、金额、科目见附件1),并同步下达绩效目标表(附件2)。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严格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粤府〔2018〕120号)和《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邮政管理局关于印发广东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现代服务业发展-邮政快递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粤财工〔2019〕156号)等文件要求,切实管好用好省级邮政快递业资金。加快资金拨付使用进度,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切实加强资金监管,不得挤占、截留或挪用,确保专款专用。
二、请严格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有关要求,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对照本次下达的绩效目标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财政资金发挥预期效益。
附件:1.资金安排表
2.绩效目标表
广东省财政厅
2023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