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安排2023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省级统筹奖励资金)的通知
粤财农〔2023〕20号
省农业农村厅:
根据《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报送2023年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省级统筹部分)安排计划的函》(粤农农函〔2023〕74号),经审核,现安排2023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1,932万元(具体项目、金额、科目见附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按照财政部《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财建〔2015〕778号)等文件要求,切实管好用好本次安排的资金,各单位应抓紧将资金安排到具体项目,加快资金拨付使用进度,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切实加强资金监管,不得挤占、截留或挪用,确保专款专用。年终请按要求统一编列决算。
二、请严格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对照绩效目标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财政资金发挥预期效益。
附件:1.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安排情况表
广东省财政厅
2023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