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经济欠发达地区村卫生站医生补贴(第二批)的通知
粤财社〔2023〕52号
有关地市财政局,财政省直管县(市)财政局:
根据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23年预算以及省卫生健康委的资金分配方案,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现下达2023年经济欠发达地区村卫生站医生补贴(第二批)7,528.5万元(详见附件1)。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该项资金收入列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49医疗卫生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10卫生健康支出”,请各地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好省补助资金,严格按照省级资金管理有关规定科学管理和使用资金,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防止出现挤占、挪用、虚列、套取补助资金等行为。
二、请各地严格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对照本次下达的绩效目标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财政资金发挥预期效益。
附件:1.2023年经济欠发达地区村卫生站医生补贴(第二批)资金分配表
2.绩效目标表
广东省财政厅
2023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