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省级节能降耗专项资金的通知
粤财工〔2022〕153号
有关地级以上市财政局:
为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按照《广东省能源局关于报送2023年省级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节能降耗)专项资金安排方案的函》(粤能节能函〔2022〕836号),现提前下达2023年省级节能降耗专项资金(具体项目金额、科目和绩效目标详见附件1-2)。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财政部门应将上级财政提前下达的转移支付预计数全额编入本级预算,切实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此项资金待2023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分配拨付。
二、请各地严格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对照本次下达的绩效目标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财政资金发挥预期效益。
广东省财政厅
2022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