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车八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及科研宣教提升项目资金的通知
粤财资环〔2022〕141号
韶关市财政局:
为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呈报新增车八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及科研宣教提升项目资金预算的请示》、《广东省林业局关于报送2023年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目录清单、资金分配方案及绩效目标的函》(粤林函〔2022〕312号)及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现提前下达2023年车八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及科研宣教提升项目资金(具体项目、金额、支出科目详见附件1,绩效目标详见附件2)。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你市财政部门将上级财政提前下达的转移支付预计数全额编入本级预算,做好2023年预计数分解下达相关工作。此项资金待2023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
二、此项资金专项用于我省车八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及科研宣教提升项目,请各单位严格按照有关资金管理规定科学管理和使用资金,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防止出现挤占、挪用、虚列、套取补助资金等行为。
三、请严格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对照本次下达的绩效目标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财政资金发挥预期效益。
附件:1.2023年车八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及科研宣教提升项目资金安排表
广东省财政厅
2022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