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教育发展专项资金(职业教育“扩容、提质、强服务”)的通知
粤财科教〔2022〕234号
有关地级以上市财政局,顺德区财政局:
为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根据2023年省财政预算编制工作要求和省教育厅报送的分配方案,现提前下达2023年教育发展专项资金(职业教育“扩容、提质、强服务”)共36,730万元(详见附件1、附件2)。此项资金收入列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45 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023年度“20503 职业教育”一般公共预算功能科目相关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财政部门应将上级财政提前下达的转移支付预计数全额编入本级预算,做好2023年预计数分解下达相关工作。此项资金待2023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
二、请各地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安排好省补助资金,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办法科学管理和使用资金,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防止出现挤占、挪用、虚列、套取补助资金等行为。
三、请各地严格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对照本次下达的绩效目标(附件3、4)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财政资金发挥预期效益。
附件:1.2023年教育发展专项资金(职业教育“扩容、提质、强服务”)提前下达汇总表
2.2023年教育发展专项资金(职业教育“扩容、提质、强服务”)分配明细表
广东省财政厅
2022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