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监测有关准备工作的通知
粤财债〔2022〕89号
各金融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以下简称专项债券)管理,切实发挥专项债券资金效益,我省将对专项债券资金实行在线监测管理。下一步,有关项目单位需开立监管专用账户,专门用于存放和管理专项债券资金,对应银行需按照我省统一要求将监管专用账户流水信息及时、完整、准确推送至“数字财政系统”。
请有意愿参与该项工作的银行机构,于12月5日前向我厅提出“数字财政系统”接口联调申请(附件),同步统筹组织好技术力量、业务骨干,按照统一技术标准抓紧推进数据接口开发,确保12月20日前与“数字财政系统”完成接口联调。按期完成接口联调且符合其他必备条件的银行纳入专项债券监管专用账户备选银行库,未在规定时间完成联调的银行暂不纳入备选库。
广东省财政厅
2022年11月30日
(联系人及电话式:张峰,020-83170396;顾娜,020-83170836)